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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近日,台灣和巴西為爭奪一個5歲男童的監護權爆發了一場大戰。媒體紛紛惊呼,台灣版的“埃連事件”上演了。
巴西認為台灣“綁架”了小孩
引起爭端的這名男童叫依羅安(中文名吳憶樺),國籍巴西,其父吳登樹是台灣船員。6年前,吳登樹在巴西与依羅安的母親相識,繼而生下依羅安,但兩人并沒有結婚。3年前,依羅安在母親過世后轉由外婆撫養。今年3月,5歲的依羅安隨父親來到台灣。但不幸的是,吳登樹不久就因心臟病突發去世,此后依羅安一直留在叔叔吳火眼的家中。
混血儿依羅安(前右一)在台灣与親屬的生活照。
目前,依羅安在台灣已經停留了近50天,他在巴西的外婆正通過法律途徑希望能讓他返回巴西。但是,由于吳登樹生前曾表示希望依羅安在台灣受教育,為完成兄長遺愿,吳火眼不希望小孩被帶走。依羅安監護權之爭,自此拉開序幕。有媒體報道說,依羅安外婆爭奪監護權,是因為看中了吳登樹在巴西登記在依羅安名下的巨額財產;而吳火眼爭奪監護權,則是為了延續香火。
台灣當局和巴西政府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到這場監護權之爭。巴西駐台灣商務辦事處代表斐瑞拉曾先后3次前往吳火眼家中探視依羅安,并表示希望帶孩子回巴西。雖然台灣“外交部”稱這只是一起單純的“民間案件”,但巴西一些團體還是用“綁架”等字眼來形容依羅安目前在台灣的現狀,并不斷掀起排華浪潮、抵制台灣貨。
誰优先擁有小孩的監護權
監護權是為了保護那些未婚的未成年人的身體及財產而設立的一种制度。就依羅安的監護權問題,台“內政部”一位官員認為,吳火眼爭取監護權恐怕很難,依羅安也無法在台灣定居。他指出,整個問題的症結在于吳登樹与依羅安的母親沒有正式結婚,依羅安無法取得台灣籍;監護權按規定屬于生母,且吳登樹已放棄了此項權利,合法監護人應該是依羅安的外婆。
台灣民法第1094條規定,當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時,監護人的順序依次是与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与未成年人同居的兄弟姐妹、不与未成年人同居的祖父母。因此,按這個順序,依羅安外婆的監護權應优先于吳火眼。但是,吳火眼在參加記者會時向媒體解釋說,他的哥哥一直希望孩子能取得台灣身份證,只是礙于其船員的身份有大半的時間必須在海上,才讓依羅安的外婆暫時照顧孩子,絕對不是放棄監護權。
國民党“立委”林益世指出,依羅安的外婆需要長期洗腎,根本沒有能力照顧小孩,而且巴西的環境本來就比台灣差,吳登樹當初把孩子帶回台灣就是為了辦身份證。林益世認為,依羅安的外婆在未通知台灣方面的情況下就向巴西法院提出監護權訴訟,而巴西法院不但沒有派人了解情況,也沒有通知孩子台灣方面的家人。他擔心事情鬧大后,依羅安在台灣沒有獲得公平的判決前就被送回巴西,這對依羅安及他在台灣的親屬極不公平,“如果依羅安的居留期到了,孩子會留在我的服務處,看誰有膽量把他帶走”。
媒體呼吁,不要讓依羅安變成“埃連第二”
面對巴西國內掀起的民眾排華浪潮,台灣媒體指出,如果台灣和巴西處理此事稍有不當,“依羅安事件”就很可能會由原來的監護權之爭上升演變為台巴之間的糾紛,無辜的孩子最終成為犧牲品。輿論呼吁,千万不要讓依羅安變成“埃連第二”。
目前,巴西政府正通過各种途徑与台灣聯系,但由于雙方沒有正式的机构處理此問題,且孩子的監護權涉及兩地親子認定的“屬人主義”与“屬地主義”原則,所以一時間還難有定論。(//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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