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周四改周日 中央可「無理解僱」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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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日訊】政府原建議在明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四舉行特首選舉﹐被議員批評「方便大老闆」。政制事務局長孫明揚(左二)從善如流﹐決定將選舉日改於三月二十四日的周日進行。但有議員指「三二四」諧音為「生意死」﹐意頭不好﹗不知篤信風水的特首董建華(中)可有意見﹖
明報訊﹐原建議於明年三月廿八日舉行的第二屆特首選舉﹐在備受各方猛烈抨擊後﹐政府昨日終改為明年三月廿四日舉行﹐主動提出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將投票日由原先建議的星期四﹐改回星期日。各議員對此並無異議﹐只有自由黨楊孝華堅持這類主要涉及功能界別的選舉﹐較適宜在上班日舉行。
原案被轟厚大班薄基層
被詬病為「方便大老闆」的「三·二八」方案﹐政制事務局長孫明揚於上周的會議上表示﹐是顧及有部分選舉委員會成員可能會在星期日去打高球而不投票﹐旋即招來議員猛烈抨擊當局只照顧大老闆﹐忽略來自基層的其他選委會成員需要星期日工作。
孫明揚昨日在立法會《二○○二年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會上指出﹐既然多位議員認為日後特首選舉在周日舉行比較適合﹐「政府認為建議也有道理」﹐因此改為將選舉日定在明年三月廿四日星期日。
他表示﹐預留約三個月時間進行選舉呈請﹑司法覆核﹑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任命﹐以及定出必須的過渡安排所需的合理時間﹐所以由原先建議在特首位置出缺前的九十天﹐建議改為在特首位置空缺前九十五天選舉﹐即三月廿四日。
中央可「無理解僱」特首
另外﹐民主黨張文光質疑﹐草案條文訂明中央有權拒絕或撤銷特首的任命﹐而毋須提供理由﹐但沒有訂明可基於何種理由﹐將會削弱「港人治港」的原則。他指出﹐能獲中央確認的特首人選﹐
除了一般資格外﹐還要有「政治資格」﹐甚至可由中央隨意﹑草率地「無理解僱」港人舉出的特首。
民主黨主席李柱銘更質疑立法會須要通過重重關卡才能彈劾特首﹐中央卻毋須提出理由﹐將會削弱「港人治港」原則。
孫明揚﹕勿危言聳聽
孫明揚回應時強調﹐出現這情形的可能極低﹐他勸議員不要危言聳聽。他說﹕「我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都不會發生﹐但當然不敢百分之百保證。……正如你問我天會不會塌下來﹐我都不敢百分百擔保。」他又重申《基本法》已規定中央有任免特首的權力。
此外﹐來自法律界的吳靄儀提出高層司法人員若有權參選特首﹐他在裁決有關重大憲制問題的案件時﹐有可能為了避免影響與內地關係﹐而作出有利政府的裁決。她強調並非質疑現任高級法官的誠信﹐只是選舉一日由小圈子選舉產生﹐便避免不了當中的問題。
她建議政府可考慮規定司法人員一旦獲委任﹐便永久失去競選特首的權利﹐以保持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孫明揚表示承諾考慮﹐並會作出交代。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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