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起作家网絡著作權被侵案在福州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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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 備受媒體和司法界關注的首起作家因网絡著作權被侵犯而狀告出版社和書店的官司,近日在福州中院開庭。被告方時代文藝出版社和福建文藝書店均沒有到庭,法庭根据有關法律程序進行缺席審理。
去年7月,福建省青年作家陳希我創作的小說《去偷,去搶)發表在网絡純文學雜志《橄欖樹》上。不久前,他在福建文藝書店里購書時發現其作品被時代文藝出版社擅自收錄進“网絡原創邊緣小說精選”中出版發行。該“精選”還以陳希我原創的作品《去偷,去搶》作為書名,并署名“陳希我等著”。
据此,陳希我于4月11日向福州市中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法院判令時代文藝出版社和福建文藝書店二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稿酬和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1元。福州市中院經濟庭于4月23日正式立案審理這起侵權案。法庭上,原告代理人、福州元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先汀宣讀了起訴狀,列舉了被告侵權的證据,包括原告陳希我的身份證明等,并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糾紛問題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了辯訴。法院最后決定擇日宣判。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陳希我始終一臉平和,他認為自己純粹是為中國作家討一個公道,是保護中文网絡版權責任使然,既不為名,也不為利。而打1元錢的公益性官司,其意義更多在于教益。(//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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