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深圳禁賣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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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南方都市報》與《深圳特區報》、《深圳商報》就《南方都市報》在深圳的發行問題餘波未了,更有愈演愈烈之勢。據了解,本月二十二、二十五及二十六日,深圳振興路、東門及振華路分別有士多因擺賣《南方都市報》而被沒收數十至百多份《南方都市報》不等。昨晨,桂園路一家報刊亭檔主就因不滿《深圳特區報》稽查員因他賣《南方都市報》要罰款而令雙方發生衝突,引起過百途人圍觀,警方介入協調。
太陽報報道,昨天早上七點半左右,位於桂園路東段、牛記茶餐廳對開的,屬於《深圳特區報》管轄的羅湖區一五一號報刊,因向身穿便衣的《深圳特區報》的報刊稽查員賣出一份《南方都市報》,於是稽查員表露身分開出一張「處罰通知書」,估計將向報販罰款三百元。
報販不甘受罰起衝突
報販當時要求稽查員在通知書上寫明因售賣《南方都市報》而被罰,但稽查員拒絕,報販亦拒絕繳交罰款,雙方發生口角,《深圳特區報》方面先後調派了五輛車及大批保安到場,準備拆走報刊,雙方爭持間,引來過百名途人圍觀,更因此而一度阻塞交通。
桂園派出所一名羅姓副所長到場協調,雙方終於同意到派出所慢慢商討。
一名深圳報販表示,近來,稽查員的行動似有逐步升級之勢,開始是沒收,繼而罰款,然後拖走報。他說,最近有多家報亭被罰款三百元,有些更罰了幾次。
消息稱,目前,深圳約有五十多名報販正私下串聯,準備日內到廣州的廣東省政府上訪,以反映他們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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