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錦耀損?戇★S金2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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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24日被裁定經營外圍馬罪名成立的朱錦耀(見圖),屬憲委級公務員,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即使日後刑滿出獄,亦有可能面對特首董建華施予處分,又由於他於退休後,以合約形式留任警隊,現在罪名成立將令他損失一筆達二百六十萬元的約滿酬金及退休福利。
四封求情信
蘋果日報報導, 朱錦耀服務警隊卅五年,律師代求情時指經歷本案後被告為免影響警隊聲譽不會再續約,因此會損?糷G百六十萬元。律師更出示四封求情信,其中一封有多人簽名,皆指被告品格良好,工作表現出色。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回應稱,政府會否向朱採取紀律處分,要研究法庭判詞才作決定。另外,根據警務條例,任何警務人員因涉及刑事案被定罪,該名人員於判罪翌日起,將不獲付薪金及津貼。
律師昨日為三名被告求情時又指,綜觀非法收受賭注的案件,其涉及的金額只佔馬會收入的小部分。律師更指本案情況非常特殊,因證據顯示三名被告在罪行中獲益很少,而且三人過往無犯罪紀錄,要求法官判緩刑或拿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移加後回流
次被告鄒熾宏,七一年加入警隊,八五年退休,退休時是督察,九四年與家人移民加拿大,之後回港經商,年收入達二百五十萬元。曾向慈善機構捐款。而第三被告韓培德,與鄒一起移民,其後亦回港,其兒子與被告鄒熾宏合作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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