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硫酸潑向情敵 京城一妒婦被處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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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用濃硫酸潑向情敵,致使對方嚴重毀容造成殘疾的犯罪嫌疑人段小萍,日前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33萬余元。
據北京青年報消息,現年26歲的重慶農民段小萍於1997年年底在北京市一歌廳與陳某相識,當時陳某已與妻子離婚,但由於陳某沒有住房,離婚時與前妻依然住在亞運村同一套房內,但分居於不同的房間。
陳某與段小萍接觸的機會多了,在1998年兩人確立了戀愛關系并同居於段小萍在方庄的租賃房內。段小萍滿心期待著與陳某結婚,但她的愿望遲遲沒能實現。直到去年3月,段小萍才知陳某與前妻仍然住在一起,兩人開始發生爭吵甚至動手廝打,陳某也漸漸疏遠段小萍。
段小萍遂於2000年6月1日攜帶一瓶濃硫酸到陳某與其前妻的住處,陳某前妻與段小萍發生激烈爭吵,自尊心受到極大傷害的段小萍轉身將自己放在衛生間的濃硫酸端出并潑向陳某前妻的面部,致使陳某前妻的顏面、雙眼、左耳、頸部、腹部、四肢嚴重損毀。
聽到法院的宣判後,段小萍失聲痛哭,表示不上訴,只想一死了之。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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