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掛旗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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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 (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率領富豪團浩浩蕩蕩進發大西北之際,烏魯木齊忽然發生奇案。三名「新疆人」控告包括港資海德酒店在內的三家酒店,指酒店門外的五星旗與區旗掛得一樣高,觸犯《國旗法》。法庭接受「控告」之後,忽然又駁回。
此案之奇,首先奇在告狀的一方,是三名「新疆土人」而不是市政府。就算酒店有眼不識泰山,經理瞎了眼,把五星旗與區旗並掛而「冇大冇細」,觸犯《國旗法》,有資格控告該三家酒店的,只會是政府而不是平民。在特區,如有人當街燒毀五星紅旗,控告燒旗者的,一定是律政司,而不是九龍皇帝兼特區永久居民身分證持有人曾灶財。酒店如何掛旗,與該三名「新疆土人」無關,土人看不順眼,最多只能向街坊組長的中年大姐打報告,或向市政府幹部投訴,而由中方市政府決定控告與否,循「民事訴訟」而控告酒店,該三土人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而法院竟然一度受理,分不清輕重,更是「法盲」之尤。
港資酒店嚇得「面青」,馬上找出《國旗法》並「依法」改掛兩旗,按照「革命樣板戲」的「三突出」原則,正面突出五星旗,區旗必須矮一截(而到底矮多少寸,方始符合《國旗法》要求突出所謂國家主權的精神,則未見透露),鑑於港資酒店認罪態度較好,事件不了了之。
其實,新聞中的酒店,招牌有三種文字,第一行竟是阿拉伯文,第二行才是「海德酒店」四個中文,第三行是拼音英文。何以阿拉伯文居首?已顯現鼓吹疆獨、以維吾爾壓中的嫌疑。特區商人多政治盲,在中國投資,不但不懂得中國文化之「圖騰崇拜」部落心理,也不懂各種文字之先後次序,看來「投資大西北」,要先由中方給這些人上一堂中國政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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