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掛牌槍殺大案 四川一審宣判四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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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訊】昨日,被列為全國掛牌大案的成都市龍泉驛區某大院槍殺案有了一審結果: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熊健偉、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杜國緒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私藏槍支罪,判處被告人吳思波有期徒刑7年﹔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甘文勝有期徒刑5年。
中央電視台報導,1996年10月,葉雛(在逃)之弟葉勁被他人殺死於住家附近,葉雛認為是殷正國所為。為替葉勁報仇,2000年6月,葉雛分別指使熊健偉、杜國緒查找殷正國的下落,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及王躍輔(在逃)負責槍殺殷正國,并為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和王躍輔各配備了一支手槍及子彈。8月11日晚,杜國緒探悉殷正國當晚住在龍泉驛區武裝部宿舍後,即打傳呼通知熊健偉等人。次日凌晨,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和王躍輔、熊健偉在杜國緒的帶領下,竄至龍泉驛區龍泉鎮。9日上午10時許,當殷正國和同路的殷正根、潘峰達從武裝部宿舍出來欲到某大院開車時,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和王躍輔各持制式手槍一支,先後沖進大院對殷正國、殷正根、潘峰達開槍追殺,殷正根受傷後,駕車沖離現場。殷正國被擊中後,唐開發、馬洪均和王躍輔准備逃離現場時,楊柳清提出不留活口,又指使唐開發、馬洪均和王躍輔各向潘峰達射擊一槍,致潘峰達當場死亡,殷正國送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19日,楊柳清將作案的手槍藏於吳思波處。23日,楊柳清潛逃至雅安市多營鎮甘文勝處,當警察到甘家詢問情況後,甘立即向楊通風報信并駕車送楊逃離。
成都中院認為,楊柳清、唐開發、馬洪均、熊健偉、杜國緒接受葉雛的安排,參與槍殺殷正國、殷正根、潘峰達,并致殷正國、潘峰達死亡,殷正根輕傷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唐開發系刑滿釋放後5年內又犯罪的罪犯,應從重處理。吳思波明知楊柳清包內有槍,但仍幫助收藏的行為,已構成私藏槍支罪,且情節嚴重﹔甘文勝明知公安機關在查找楊柳清、仍為楊通風報信,并送楊逃離現場的行為,已構成窩藏罪,且情節嚴重,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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