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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 財富論壇舉行期間﹐有示威者投訴警方濫用武力﹐這是值得關注的問題﹐因為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否得到充分的保障﹐直接影響香港的聲譽。在審視警方是否採取過分武力的時候﹐我們要問的是﹐會議及與會者的人身安全是否受到威脅﹖警方是否履行事前助理警務處長張之琛的承諾﹐「以體諒的態度去方便示威人士」﹖
在香港舉行大型的國際會議﹐能吸引國際投資者來港親身體會香港的投資環境﹐好處是不言而喻的。香港作為承辦城市﹐一方面要保障與會者的人身安全﹐保證會議順利進行﹔另一方面﹐又要保證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充分保障﹐這也是社會的共識﹐毫無爭議。警方為做到第一點﹐部署足夠的警力﹐甚至比需要的稍多一點﹐備而不用總比措手不及好﹐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如何恰如其分的做到兩者合理平衡﹐確實不容易。但對比警方在事前的承諾與現實的做法﹐顯然是過分注重照顧保障會議安全的一面﹐而忽視照顧言論自由的另一面﹐令人十分失望。
首先﹐動員三千警力﹐是過猶不及的做法﹐我們理解可以備而不用﹑未雨綢繆﹐但到臨場的時候﹐是否需要部署全部的人員﹐則應看實際情﹐比如參與示威的人數及他們採取什麼手段示威﹐如果沒有必要﹐動用過多的警力其實會惹起反效果。加上警方高層強調要採取「果斷」措施的指示﹐給人一種警方要做到萬無一失的感覺﹐任何小摩擦也會引發衝突。
警方事前已經將保安範圍劃得很大﹐用水馬將會場牢牢的罩起來﹐示威者根本無法接近會場﹐即使示威者在示威區有什麼過激的行動﹐在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人數也遠多於示威者﹐足以將過激的示威者隔離﹑驅散﹑甚至拘捕帶離現場。警方卻在遠離示威區的修頓球場即開始採取行動﹐明顯是帶有針對性及過分的挑釁行動。
政務司長曾蔭權引用布拉格及西雅圖等城市的示威情﹐試圖說明香港警方採取的措施是十分克制的。誠然﹐相對於用水炮﹑催淚彈等手段驅散示威者﹐香港警方的措施當然是小巫見大巫﹐但不要忘記﹐當地的示威者人數動輒過萬﹐手段是擲石頭﹑玻璃瓶﹑燒車胎﹐與香港示威者的手段比較﹐實有天壤之別﹐曾蔭權只提及警察的手段而不提示威者的手段﹐是以偏概全的做法﹐難以使人信服。
港府強調今年還會有兩個重要的國際會議在香港召開﹐若警方沿襲目前對示威者採取挑釁的做法﹐一旦遇上國際「職業」示威者﹐必然會引發更激烈的示威行動﹐到頭來造成更大的破壞﹐而且會繼續損害香港自由的形象。
--《明報》社論(二00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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