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控告自焚男子縱火罪名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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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訊】上周四在灣仔修頓中心社會福利署門外自焚的男子林亮威,被警方暫時控告縱火罪名,警方發言人指出,由於該案件涉及財物損失,表面證據成立,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稍後會加控或改控其他罪名,而警方暫控林亮威,可令警方繼續扣留他,方便調查。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婉嫻直斥:「佢既然用自己條命去作出控訴,證明佢已經被迫到去一個絕境,但政府竟然唔理佢死活,仍然話要告佢,簡直係冷酷無情!」她表示,會主動派員協助林亮威,並考慮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討論該事件。
五十二歲的林亮威現仍在瑪麗醫院留醫,情況穩定。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說,該署駐守瑪麗醫院的一名社工昨日曾接觸林亮威,向他了解情況,但因他仍需接受治療,不便作深入及較長時間的談論,故該署對他自焚動機仍不清楚。
警方發言人強調,警方將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而最終是否提出檢控仍會由律政司決定。警方已要求將該案押後至本周五再提堂。律政司發言人則向本報澄清,警方至今仍未向律政司提交該宗案件的報告,現階段此案件與律政司無關。
據了解,事發時林亮威將攜帶的天拿水潑向社會福利署辦事處大堂,並用打火機點火,雖然他接跳入火海中,但有關方面認為林亮威的行為會危害他人受傷,情況猶如去年七月灣仔入境處大樓縱火案一樣,所以當局一開始便循縱火案處理,而非自殺案處理。
修頓中心管業代理富誠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發言人梁偉成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發生自焚事件的二十四樓現場,被燒黑的牆磚及地板已完成清理工作。他強調,保安人員已增加巡查次數,並已知會各層政府部門,在有需要時作出即時支援。(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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