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希上台 美傳播管制法規漸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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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紐約時報特稿/時報閻紀宇譯/在一般人心目中,美國是全世界言論最自由的國度,但是美國大眾傳播業-尤其是廣電業的發展仍然受到法律與政府的嚴格規範,尤其當一家傳播業企圖擴張規模或購併同業時,都得面臨聯邦法規一道又一道的關卡,其目的在於確保傳播業的多樣化,避免市場遭少數集團壟斷,讓新聞、資訊與娛樂能涵括各種觀點與品味。
然而在布希總統上任之後,華府的政治風向也隨之轉變,開始質疑政府確保傳播業多樣化的角色與實際功能,而維護傳播業言論自由的聲浪卻日漸昇高。「聯邦傳播委員會」(FCC)與哥倫比亞特區(即華府)聯邦上訴法院近來的決策與判決,都顯示美國政府正高舉憲法第一條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的大纛,從規範傳播業的戰場逐步撤退,各項相關聯邦法規持續鬆綁,讓全美各大電視網、有線電視與其他媒體業者在擴張規模或購併同業時,獲得更大的施展空間。
美國國會於一九三四年通過「聯邦傳播法」並設置立場超然的聯邦傳播委員會,從技術、結構與內容三個層面來管理大眾傳播業。其中「結構性管理」就是著眼於防範壟斷現象,管理傳播業的組織與相互關係,其主要工具是對公司購併行為與市場佔有率進行管制。數十年來相關法規雖有興革,但大體而言管制仍頗為嚴格。但布希政府上台後,一向主張減少政府干預的共和黨傳統思維也捲土重來。
率先行動的是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該法院在本月初審理美國第二大有線電視業者「美國線上時代華納」(AOLTimeWarner)所提的訴訟時,以違憲為由判定幾項法規無效;這些法規限制一家有線電視與衛星電視公司的市場佔有率不得超過三○%,而且公司播放自製節目的比例不得超過四○%。不久之後該法院再度出擊,裁定同意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電視網母公司Viacom的要求,暫時凍結聯邦傳播委員會行使一項法規的權力,這項法規限制一家電視網的市場佔有率不得超過三五%,可能在最近就會廢除。對於法院的判決,聯邦傳播委員會決定不提起上訴,這在以往民主黨當政的年代是不可思議的決定。
聯邦傳播委員會看似連遭重創,其實不然,該委員正積極主動放鬆對傳媒的管制措施。官員透露,聯邦傳播委員會在十九日將宣佈放寬禁止一家電視網購併另一家電視網的「雙電視網法規」,如果消息屬實,那麼已擁有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網的Viacom將順利購併UPN電視網。再過數週之後,聯邦傳播委員會還將大幅放寬
一九七五年立下的法規:禁止一家公司在同一個市場同時擁有電視台與報紙。聯邦傳播委員新任主席麥可.鮑爾是美國現任國務卿鮑爾之子,他最近曾公開質疑這項法規:「我實在不瞭解,報業與廣電業會有什麼先天的特質使它們無法合併。」
管制法規的轉變將對美國傳播業發展造成深遠影響。首先獲益的將是幾家傳播業鉅子,例如Viacom、AT&T(全美最大的有線電視業者)、美國廣播公司(ABC)電視網的母公司迪士尼、國家廣播公司(NBC)電視網的母公司奇異電機(GE)、美國線上時代華納、論壇(Tribune)公司,以及澳洲媒體大亨梅鐸旗下企業。這些業者大多強調,束縛他們發展的聯邦法規早已過時,而且網際網路等浪潮無遠弗屆,任何一家傳播業鉅子都難以隻手遮天,壟斷訊息來源。
但是許多消費者權益團體卻對這股趨勢憂心忡忡,「媒體通路計畫」(MediaAccessProject)組織一直致力於確保民眾能擁有多樣化的新聞與資訊來源,主席舒瓦茲曼指出:「這些法規廢弛後,將導致媒體內容千篇一律;而且會讓一小撮利益相通的傳播業主組成企業聯盟,從而主宰公眾的品味。」(//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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