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落網引渡返京 北京中行副主任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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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訊】二十五歲就當上銀行北京分行崇文支行勁松分理處副主任的丁嵐,在一九九七年他二十八歲時,騙取巨額存款人民幣一億七千六百萬元。
公安人員跨境追捕疑犯,終在曼谷將丁嵐拘捕,但現仍有九千七百多萬元未能追回。丁嵐早前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出公訴,丁嵐最終被判死刑。
太陽報報道﹐一九九七年八月下旬,中汽物資公司兩名會計到中銀北京市分行崇文支行勁松分理處提款,發現一年前存入銀行的二千五百萬元只剩下二百五十萬元,立即找銀行負責人反映情況。翌日,中銀北京分行保衛處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
一查之下,發現一筆筆不實存款接踵而來,調查人員對十一家單位在勁松分理處的二十六張轉帳支票進行鑑定,結果發現支票上所用的印章全部是偽造的,通過對轉帳支票上簽字的筆鑑定,確定大部分為丁嵐書寫。
隨後,調查人員發現丁嵐失蹤,而丁嵐則早已潛逃到北海、澳門,然後以偽護照到了泰國曼谷。
案發兩年後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下旬,北京公安人員在泰國警方的協助下在曼谷將丁嵐拘捕歸國。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丁嵐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丁嵐犯票據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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