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元特稿】牟傳珩:上訪遭毆打 入獄被割舌
正當中共當局反駁美國今年公布的部份人權報告、聲稱人權紀錄是歷史上最好的,而人大、政協兩會也正在召開之際,又一起駭人听聞的、殘害上訪群眾、惡性踐踏公民人權的割舌慘案,在中國山西省曝光。這充分展現了中共地方領導干部的殘暴和公安机關集体性犯罪的血淋淋事實。此消息傳開,令輿論嘩然,眾怒難平。
此案端發于1999年12月山西省嵐縣。當時,農民李綠松因本地鄉親集資建學校遲遲未果而為公益事業層層上訪,但遭縣委辦公室領導毆打。憤怒之下,他在縣委牆上用手指寫下“清除,清除貪官”8個血紅的大字。不料,從此一場慘無人道的政治迫害,向這個年僅20歲的青年襲來。其殘酷和凶惡程度,是美國人權報告所無法想象的。
1999年12月12日,當地公安局以“涉嫌妨礙公務”為由,非法拘留了李綠松。當日,多名警員就因他長了個敢說話的舌頭,用木棒、電棒,先后6次將其擊昏,再用涼水潑醒,繼續毒打。當李綠松再次從昏迷中蘇醒以后,口中劇痛難忍。他万万沒有想到,自己的舌頭竟被那些人面獸心的警員殘無人道地割下一截。如此令人發指的殘害,即使在法西斯集中營也不多見。今天竟發生于聲稱其“人權紀錄是歷史上最好的”中共領導下的公安當局。這正應了魯迅先生那句老話:墨寫的謊言,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
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公安當局竟用特制的板式刑具,极其殘酷地將被割舌后的李綠松,連同戴著的手銬腳鐐,反鎖在上面達12天之久,讓他吃喝、睡覺、大小便均無法自立,而導致其全身傷痕累累,多處潰爛。其慘狀触目惊心。在當地檢察院調查此案的卷宗中,有同監人員張保元等多人的指証。張保元說:“我去2號監房時,見李手上戴銬,雙手浮腫,腳戴鐐銬,雙腳也浮腫,襪子脫不下來,扯爛了才脫下來。在板上捆著,不吃不喝靠人灌。嘴唇是爛的,屁股和背上的傷疤也爛了,發出臭味。”另据記者調查,公安當局自1998年就特制了這种新型法西斯刑具,并用此酷刑先后致傷過多人。嵐縣王獅鄉史家庄村青年農民王候元,1998年7月17日,也因此類“涉嫌妨礙公務”被抓進看守所“接受教育”,身上留下了不堪入目的傷痕:左右臂肩部骨折,至今無法舉起手臂;左右腿膝蓋部骨頭爆裂,叉生,鼓起一對拇指般大的肉球。王候元告訴記者:“我手上戴著手銬,腳上戴著腳鐐,身子五花大綁被捆在一扇門板上。門板上枕頭的地方墊著小半截汽車輪胎,放屁股的地方墊著大半圈輪胎,都用釘子固定在門板上。門板兩邊鑽了不少孔,穿繩子用的。人被綁在門板上,然后就隨他們擺布了。放倒在地上讓我睡。豎起來就讓我尿。那4天半還好,我吃得少,沒大便過。”
李綠松被公安當局如此獸性般地摧殘了13天之后,生命垂危,奄奄一息,才送往醫院搶救,導致其父母悲憤欲絕。由此,這一割舌殘害上訪者的事件,才漸漸得以曝光。然而,該縣檢察院在2000年6月23日,則僅僅以“濫用職權罪”和“虐待監管人員罪”起訴了其中的兩名被告。而其他毆打、殘害李綠松的9名警員,仍逍遙法外。本案至今尚未審結。
這起曝光于21世紀中國大陸、殘酷迫害上訪人員的人權慘案,所反映的決不僅僅是警員的個人行為。該案從縣委對上訪人員的毆打,到公安机關非法自制殘酷刑具,到警員多人集体作案并經副局長揚旺元親自批准來看,都充分透露了中共當局對外抵制國際社會人權批評和對內壓制國內民眾人權監督的現況。國際社會所知道的中國侵犯人權現象,不過僅僅是皮毛而已。一個拒絕把人權視為立國之根的統治集團,其官僚机關必然是腐敗的和非人道的;而一個不接受公民批判的政府,也是不可能真正尊重人權的政府。
眼下,正值中國大陸“兩會”召開。人民的“代表”“委員”們,“乘座軟臥去報到,住進賓館吃好飯”,高高在上,夸夸其談,只會歌功頌德,粉飾太平,吹喇叭,抬轎子,至多提出一些無關痛痒、不得要領的泡沫議案。似乎,他們至今都不懂得,人民代表的真正使命是來談問題、找毛病,批判、監督和約束政府的,而不是來“唱支山歌給党听”的。
中國的人權現狀如此惡劣,世界共知。人民不能自由思考、自由發言、自由辦報、自由組織,甚至敢說話的公民連自己的舌頭都保不住,更何況舉世震惊的“6.4”血案至今得不到昭雪。而我們的“代表”、“委員”們,卻對此熟視無睹,兩耳不聞,竟讓外國政府連年提出譴責中國人權議案。難道中國人民的“代表”、中國人民的“委員”們,真的就沒有一個臉紅的嗎?
在此我不禁要問:我們每年一度的兩會參加者們,不曾提出、討論、批評過政府侵犯人權議案,你們究竟是人民代表、還是御用太監?真的就沒有一個是有骨气、有血性的嗎?就沒有一個敢對中共獨攬朝政、迫害异己、侵犯公民權利,提出人權譴責議案的嗎?(2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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