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8日訊】阿瑪斯號貨輪一月十四日擱淺在墾丁龍坑生態保護區海域并漏出重燃油,前環保署長林俊義多次在主管會報中要求主管官員重視此問題,并在公文上批示應立即處理,無奈新年假期与官員疏忽,讓整個事件演變成政治事件,導致他個人一肩扛起所有責任,許多知道內情官員都為此感到不平。
据雅虎中文网報道,林俊義是的環保教父,誠如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錦煌所說的,他是在台灣少見環保理論与實務兼備的專家,离開他熱愛的工作,是台灣環保界的損失,林俊義曾經說過擔任環保署長并不是他個人生涯規划中的一環,同樣地因一件油污事件導致他下台更不是他預先所能料想到的。
環保官員指出,其實整個事件姑且不論交通部在依商港法中規定,在第一時間內應成立跨部會海難救援委員會而未成立所應擔負的責任,阿瑪斯號貨輪一開始漏油,林俊義就要求同仁注意可能導致的嚴重性,在每周召開的主管會報中,也曾經耳提面命提醒同仁應隨時協調相關部會處理善后。
所得到的答案竟然都是已經在辦理中,有一次更曾經當場拍桌大罵官員太不負責了,但當時已經是漏油發生了二十几天,為時已晚,已經讓整個事件演變至不可收拾的政治事件。
官員指出,林俊義万万沒有想到他會栽在這件環保事件里,怪只怪他授權下屬但未積极督導,官員又錯估形勢,疏忽事態的嚴重性,同時他犯下「海面若有五百吨油污,他愿意全部喝下」的發言不當的大忌。
一位官員就指出,他曾經在過年前(擱淺后第五天)建議最好上報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專責處理油污,但沒有被接納,偏偏林俊義并未被告知此事,陰錯陽差地造成此次無可挽回的遺憾。
林俊義希望此一事件能夠建立台灣文官体制,扭轉官場中「做官比做事難」的印象,就是他的感慨,他既無可用部屬,也對外也孤力無援,讓他在油污事件成為犧牲者,在私下的場合都可以看出他的無奈。
台灣四周環海,交通部門主管的商港法從民國六十二年實施以來,沒有罰則,讓多次外籍船舶在台灣海域發生海難所議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坏与處理費用,都無法向船東求償,所幸這次有海洋污染防治法的通過立法,讓海洋國家的口號不致淪為空談。
部會間推諉文化依舊存在,像本次的阿瑪斯號事件,即使成立了跨部會應變小組,在第一時間應負責防堵漏油的交通部,事后只派出一位副司長來參与善后處理,充分顯現官場中不變的「游戲規則」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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