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用錢 一男子將自己“活人出租”
【大紀元3月7日訊】青海省格爾木市傳出奇聞:活人出租。一位湖北來的打工仔將寫有“活人出租”的求職廣告散發于大街小巷,并且在“出租”說明中強調“轉讓自己6個月所有權和經營權”。哎
三秦都市報報道,2月27日下午記者走到青海省格爾木市黃河路与昆侖路交匯處一電話亭看到一則活人出租廣告,在廣告內容上赫然寫著“今本人急需1000元,因此特出售本人6個月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本人什么都能干,除違法犯罪活動以外,先付款,當天有效,過期作廢”的字樣。在落款上詳細寫著其聯系地址和姓名,并且時間寫成了次日。記者走了200多米先后撿到十几份同樣的廣告。哎
据了解,這位將自己“出租”的人在黃河路一酒店打工,男,25歲,他說因為急用錢所以才將自己“出租”。但他不說錢到底用來做什么。哎
就此,格爾木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此廣告前所未聞。人的基本權利有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等,人不存在所有權、經營權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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