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軍官起訴政府 要求賠償13億零吉
【大紀元3月7日訊】馬來西亞一名前軍官入稟高等法庭,聲稱代表403名現役和退伍軍人以六項罪狀起訴政府首席秘書、公共服務局總監等人,指責他們欺騙、陰謀及惡意的把武裝部隊軍官降職,并要求賠償高達13億零吉的損失。
据聯合早報報道,起訴人為阿比丁上尉,他于1982年10月12日從武裝部隊退休,目前是一名商業顧問。在這起于2月16日入稟的訴訟中,阿比丁指責,他与另403名軍人和前軍人是上述欺騙、陰謀及惡意事件的受害者。他聲稱,從1972年起,上述武裝部隊的軍官已被降級。起訴人說,他在訴訟中傳召首相、7名部長和前部長供証,包括馬國首相馬哈迪、前副首相慕沙希淡、拉沙里、利道丁、阿都達益、韓沙及加沙里。他在訴訟中把政府首席秘書、公共服務局總監、國防部秘書長、財政部秘書長及武裝部隊參謀長委員會及馬國政府列為第一至第六答辯人。起訴人在訴狀中說,他与上述403人是在1970年1月2日至1972年6月1日之間加入武裝部隊中的海、陸、空軍部隊。他們曾被派到各國,包括英國、澳洲、巴基斯坦、印度、新加坡的軍事學院接受軍官訓練。他說,他們全都是在英殖民地政府制定的1957年1月1日薪金制下加入武裝部隊。他們的薪金制是見習軍官425.5零吉、少尉712零吉、中尉757零吉、上尉935零吉及少校1130零吉。他說,在1972年8月1日的賽阿都拉的報告下,他們被欺騙、蓄意及惡意的安排在苛刻的低薪金制下生活,即見習軍官分別是400零吉、少尉500零吉、中尉600零吉、上尉700零吉及少校950零吉。但是,他說,在1972年8月1日之前,持有少尉以上軍階的軍官則被安置在較高的薪金制里,分別是少尉720零吉、中尉760零吉、上尉950零吉及少校1150零吉。因此,他說,有關報告為同樣在1957年薪金制條件下加入武裝部隊的軍官制定兩個等級。
他說,答辯人的上司在1972年7月11日,利用賽阿都拉或其委員會向當時敦拉薩首相的內閣提呈虛假報告,以意圖欺騙內閣來完成這項把軍官降職的計划。自1972年至今,這些高級官員還向首相及內閣隱瞞他們的這項陰謀。起訴人也要求答辯人賠償包括他在內的404名軍官共12億1200万零吉的普通損失(每人分別得300万零吉),以及另外再賠償他1億零吉的損失。起訴人也要求答辯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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