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小保姆跳樓身亡 他殺?自殺?
【大紀元3月5日訊】辭工不成就跳樓?保姆的家屬不能接受自殺的說法,公安、法院、檢察院組成聯合小組進行尸檢
羊城晚報報道,今天下午,一個由深圳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三家單位的法醫組成聯合小組,對在沙灣殯儀館已冰凍近兩個月的小保姆葉巧巧的尸体進行尸檢……
墜樓死亡
2001年元月7日,星期天。再過兩個星期就要過年了,深圳的大街小巷彌漫著濃濃的喜慶气氛。就在這一天,一位來自湖北農村、才在雇主家做了16天、年僅16歲的保姆葉巧巧卻悄然离開了人世。當人們發現她時,她已經靜靜地躺在深圳市羅湖區文華花園某棟樓下的草坪上,四周是斑斑點點的血跡。
經警方調查,巧巧是從樓頂的天台上墜落而死的。由于沒找到目擊者,巧巧的死因成了一個謎。是自殺、他殺、還是另有隱情,都不得而知。
羊城晚報記者費盡周折也未能見到雇主陳某。但陳某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訪時稱,巧巧是自殺身亡的。据陳講,當日下午3時左右,巧巧向陳某的妻子提出辭工,說要回湖北老家。陳某挽留她,巧巧便哭了起來,并執意要离開。陳見狀,便說:“當初你沒有給家政公司交押金,你要是一定要走,我們也只能先把你退回公司。”巧巧一听,哭得更加厲害了。然后,就跑到了陳所住樓房的7樓(最高層)頂的天台上,一直哭個不停。陳便叫13歲的儿子看著她。后來,陳的儿子下來喝水,等他再上去時,已經看不到巧巧了。一番尋找之后,在樓下發現了她,此時是下午6時左右。
他殺?自殺?
羅湖區沿河派出所接到文華花園保安員報案后,迅速赶到現場,經勘查,初步的意見是:葉是從高空墜落而死,他殺的可能性很小,估計是自殺。
對此,聞訊赶來的巧巧的親屬表示不可接受。她的三叔葉志勇說,這么一個活蹦亂跳的孩子沒可能無緣無故地自殺。
葉志勇說,巧巧找到工作后,曾打電話給他,說要在“這里好好干,多干几年,要多賺點錢”。當時,葉妻曾問她有沒有什么不愿意做的,她說沒有,她愿意做。
就在距出事前的第4天,巧巧突然打電話給葉志勇的妻子,在電話中,巧巧大聲說好煩,吵著要回家。葉妻安慰了她一下,沒有深究原因。
1月7日晚上9時,葉志勇接到了沿河派出所打來的電話,才知巧巧墜樓而死,震惊之余便提出要看事故的現場,值班民警說,事故現場7點多鐘已經處理完畢;葉家人提出要看遺体,民警說,遺体已經運往殯儀館,這么晚了不方便。在家屬的要求下,派出所打電話給陳某,要他過來。10點多,陳某赶來,葉家人提出要到陳某家去,但陳某卻要他們等一等,說“有車來接”,結果,他們等到12點鐘,車才來。事后,他們發現從沿河派出所到文華花園只需10多分鐘時間。在陳某家里,葉家人提出要看巧巧的的以及遺物,陳某說,已經被警方封了,不能進。
在此后的日子里,葉志勇等人到羅湖公安分局去過几次,找到有關負責人和一位姓楊的法醫,對方說巧巧是墜樓而死,至于為什么會死,要問沿河派出所。他們要求看現場照片及死亡証明認定書,遭到拒絕。在沿河派出所,一位姓溫的負責人說,跳樓自殺,排除他殺,雇主沒有刑事責任。然而,卻沒有給他們一個法醫的書面鑒定意見。
后來,葉志勇一行來到羅湖分局信訪辦、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單位尋求幫助,仍然沒有結果。
在尋求法律途徑幫助的同時,葉志勇等人也多次找陳某協商,然而,每次不是沒有結果,就是陳某借故悄悄地走開。農歷正月初十,葉志勇等人又一次找到陳某的單位,這次陳某以有人妨礙公務為由,叫來了警察。
面對如此的結果,几位湖北人越來越感到孤獨与無助,他們怎么都想不明白,巧巧開剛找到工作時,心情很舒暢,為什么才干了十几天就突然會自殺呢?難道真像陳某所說的那樣,辭工不成就尋死嗎?
人大過問
2月底,巧巧的叔叔們來到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情不自禁地跪倒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王璞面前,把申訴材料遞到他的手中。王主任表示,出了問題要及時地查清原因,給家屬一個比較有說服力的答复。”
在深圳市人大的督促和深圳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下,羅湖公安分局成立了一個以副局長為首的專案組,考慮到巧巧家屬的意見,決定由來自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羅湖區公安分局三家單位的法醫組成專門小組對巧巧的尸体進行解剖,以徹底查清死因,給她的親屬一個确切的答复,經雙方初步商定,時間定在今天。
眾說紛紜
3月4日上午9時,記者來到文華花園。該花園的一位保安員向記者講到,出事后,左鄰右舍都來了,卻沒有看到陳某及其妻子,從事發到晚上10點鐘,陳某只叫小孩下來了一下,自己和妻子則一直沒下樓,他的一位同事實在看不下去,用一張塑料紙蓋住了巧巧的臉,殯儀館催陳某下來簽字,他也不肯來,直到后來一位民警讓保安員親自上樓“請”,他才下來簽字。
陳某的儿子在接受有關媒体采訪時說:“當時她哭得很厲害。我和我爸爸上去勸她,都不管用。后來我下來了,喝了一口水之后上去再看她的時候人就不見了,往樓下一看發現她躺在樓下的井邊。然后我馬上告訴了我爸爸,他衣服沒換鞋一穿就跑下去了。”
文華花園的戶管員稱,陳家經常換保姆,一個保姆“最多兩三個月就走了,都是哭哭啼啼走的”;陳某的鄰居則說,陳某已經請過三個保姆了,兩個是小女孩,還有一個是他的親戚,沒几個月就走了,巧巧是第四個。
2001年3月3日中午,記者撥通了當初把巧巧介紹到陳家的深圳万茂家政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張經理的電話。据張經理介紹,該公司是于去年12月22日与陳某的妻子簽訂合同,也就是說從這天起巧巧便作了陳家的保姆。2001年1月7日(事發當日)下午5點多鐘,家政公司接到陳某的電話。陳某在電話里說:“她想辭工不干,但她在我家半個多月了,我既要培訓她,還要供她吃住,光房租就是一大筆錢。如果她走了,就必須付清這些費用。”
巧巧其人
巧巧是湖北蘄春人,1984年出生,家有兄弟姐妹四人,她排行第二。家里只有父親一個勞力,供養著奶奶和讀書的弟妹,家境十分拮据,為蓋房家里欠下一屁股債。1997年巧巧的母親因病去世,為給母親治病,家中再次背上万元的債務。為還債,巧巧決定像姐姐那樣到深圳打工掙錢。
去年8月份,巧巧來到深圳,住在二叔家,因人長得單薄,年紀又小,沒有工作經驗,所以一直沒有找到工作。直到2000年12月22日,体檢合格后,經家政服務公司介紹,才來到陳某家當保姆,打起了她人生的第一份工,也是最后一份工。
當巧巧的死訊傳到她家鄉湖北蘄春界岭村時,村民們實在不敢相信:“這么一個老實、乖巧、純朴的女娃娃咋會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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