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判處非法傳銷者5-7年徒刑
【大紀元3月31日訊】日前,本市首批非法傳銷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
現年34歲的張平,原是上海石化安裝檢修公司工人,1999年7月,他得知武漢新田保健品有限公司要對積壓產品實行新型銷售方法,感到有利可圖,于是赶赴當地核實。所謂“新型銷售方法”就是傳銷分紅。張平明知國家對傳銷明令禁止,依然鋌而走險,与人合謀傳銷牟利。
回滬后,張便把此消息轉告同事熊雯岩等人,并以投資入股分紅為名對外進行宣傳,在他們的鼓動下,張恩美、李碧芳被選為代理人。机构搭好后,他們在本市金山、奉賢等地層層誘騙群眾入股,參与傳銷活動。由于傳銷的產品皆為積壓產品,資金回籠成為問題,許多人要求退貨,眼見騙術即將被揭穿,張平等人拋出了“新盤子救老盤子”的騙局,鼓動他人將入股資金注入另一個外地公司,企圖另辟地盤開展傳銷。在他們的花言巧語下,300余人被騙358万余元,造成虧損225万余元。
受害群眾大多在農村地區,許多人畢生積蓄損?p盡,其中損失最高的竟達85万余元,群情激憤,影響惡劣。而張平、熊雯岩卻從中獲取代理費12万余元,張美恩獲取代理費10万余元,李碧芳獲取代理費6万余元。一審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張平、熊雯岩、張恩美、李碧芳有期徒刑7年、6年、5年、5年。
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