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報紙呼吁中國媒體應慎重報道石家庄特大爆炸案
【大紀元3月31日訊】在廣州的一家官方報紙《南方周末》就媒體對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報道提出警告。
在上周被捕的靳如超,被媒體稱為石家庄爆炸案的主要嫌疑人。
中國主要官方媒體,新華社的文字和中央電視台的聲像,都提供了石家庄特大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供述”。
但是《南方周末》則說,盡管如此,在法院審理定罪以前,靳如超的身份仍然是石家庄爆炸案的重大嫌疑人。
供認不能替代證据
《南方周末》指出,靳如超”招是不招”,并不影響案件的依法辦理,定罪依靠嚴密的證据體系。對靳如超的全部供述,都要以人證、物證、書證加以研判。
中國媒體如此司法系統和媒體之間的相互關系并不多見。
中國官方媒體曾大肆報道了靳如超被抓獲的消息,而且報道了他供認在石家庄進行了四次爆炸,炸死至少108人。
媒體應遵循無罪推定
《南方周末》的報道傳達了少有的謹慎信息。報道說,根据已知材料,靳如超爆炸純屬個人報复行為,而非恐怖主義行動,這在很大程度上讓人們的心理得到安撫。
《南方周末》的報道強調了嫌疑人員供認需要有證据的支持。報道也公開地反映出法律專家對警察得到嫌疑人員交代的方式表示關注。中國警察,特別是在處理重要案件時面臨盡早破案的巨大壓力。
報道還說明了國家控制的媒體在嫌疑人被捕后就很少再提無罪推定。這种趨勢也反映在中國法庭判決的統計數字中。
去年中國共審理几百万宗案件,但是只在几千個案件中被告辯護成功,被判無罪。
連續作案得逞令人深思
另外,《南方周末》的報道還質疑說,如果靳如超所供屬實,他為什么能夠作下這一大案的原因十分令人深思。
報道指出,靳如超在云南殺人,身份已經暴露,跑回石家庄后,短短几天時間里又制造系列爆炸案,其准備和實施過程相當”原始”,卻最終得逞。
報道還表示,靳如超制造系列爆炸案得逞之后,又在短短時間內頂著公安部A級通緝令,手提裝著炸藥的編織袋跑到了北海。靳如超落网前10天的接連得手,應該引起人們對中國犯罪控制系統的反思。(摘自BBC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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