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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慧文: 中南海對「三農」問題的新思考

【大紀元3月29日訊】中國國務院總理朱噷基3月在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作關於國民經濟「十五」計劃綱要報告中,將「十五」期間年均經濟增長速度目標訂為7%左右。欲達這個目標的一個關鍵就是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下工夫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即「三農」)問題。只有把農業和農村經濟搞上去,把農民收入搞上去,使農村市場活躍起來,才能為國民經濟持續增長提供廣闊的空間。

但是,據北京消息人士透露,廣大農民和農業工作者普遍認為近幾年來「三農」問題日益嚴重,國家對農業這個基礎投入不足。當前農業和農村中最為突出的問題是農民增收困難,尤其是糧食主產區農民收入不增反減,這已成為制約農村經濟和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突出問題。

北京農業專家指出,農民增收困難,是在供求關系發生變化、經濟結構處於調整時期出現的新問題。由於過分著重於經濟作物的種植,農產品普遍供過於求,一些大富農產品「實難」問題難以緩解,一般意義上的增產很難增收。由於商品短缺狀況基本結束,鄉鎮企業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主要靠外延擴張來加快發展,農民來自二、三產業的收入受到制約。由於城市國有企業在改革中減員增效,社會失業人數增加,農民進城務工更加困難,收入又受影響。這都顯示中國農業正處於一個艱苦的爬坡階段。

然而,問題的嚴重性還在於,並非中共各級黨官都能認識到,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既是農村經濟面臨的突出矛盾,又是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農業長期不增收,農民生產積極性受影響,農產品供求形勢就可能發生逆轉,農民收入和農村購買力上不去,不僅工業品的市場需求將受到嚴重製約,也會影響農民對農產品的消費支出,加劇農產品的賣難,令擴大內需方針難以真正落實;農民生活得不到持續改善,農村不穩定因素就會增多,農民不能富裕起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現代化的目標就不可能最終實現。

正因「三農」問題事關國民經濟全局,所以國家主席江澤民3月在湖南代表團會議上強調,「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這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根本途徑。在我們這樣一個大國,發展經濟、擴大內需是基本立足點。12億多人口,9億在農村,擴大內需關鍵又在開拓農村市場,要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把農村潛在購買力變為現實的購買力。只有農民富裕了,農村繁榮了,城鄉經濟協調發展了,我們的日子才好過,『十五』計劃和第三步戰略目標才能真正實現。」(大意)可謂道出了增加農民收入的極端重要性。

改革稅費減輕負擔

消息人士說,「十五」期間,如何實現農民收入的持續增長,使廣大農民由溫飽逐步進入小康,是一項艱巨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任務。

副總理溫家寶1月3日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講話時指出,增加農民收入,要有新思路,採取綜合性的措施。國家要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增加農業投入,改善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條件和環境。但根本途徑是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開辟農業就業和增收的新途徑、新領域。

具體而言,必須提高農產品加工轉化水平;加快發展農村二、三產業;重點發展小城鎮;推進農業科技進步等等。與此同時,要繼續搞好扶貧開發工作,解決約300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當前則要加快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大意)

北京農業專家指出,當前農村一個突出問題就是農民負擔過重。而農民負擔過重,一個重要原因是苛捐雜稅太多。實行農村稅費改革是繼實行家庭聯產承包經營之後又一項加強農業、保護農民積極性的重大改革。稅費改革必須堅持「減輕、規范、穩定」的六字原則,即通過改革切實減輕農民負擔,從制度上規范國家、集體和農民之間的分配關系,使農民的稅賦水平在較長時期內保持不變。雖然這項改革在安徽試點成功,但要推廣,地方黨官阻力仍很大。

解放思想大膽創新

消息人士又說,北京、上海的農業專家認為,要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必須對現行農村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集體所有個人使用)實行再改革。因為在現行土地制度框架下,農民僅能對土地實施承包權、經營權(使用權),尚不能對土地進行自由交易(比如抵押、入股、讓渡、租賃等)。這樣,農民對土地的產權是殘缺的。雖然浙江、蘇南等一些較發達地區已經進行探索,但由於沒有法律保障,探索也是短期的。這個問題不解決,農業生產力難以提高。

專家建議,在維持「集體所有個人使用」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不變的原則下,用法律形式肯定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依私人財產予以保護,神聖不可侵犯;法律要明定土地使用權除了承包權、經營權外,還有抵押權、入股權、讓渡權、租賃權等多種權利;並建構鼓勵農民自由創業的金融制度。

專家認為,這些再改革是具突破性的,且看當局能否「解放思想,大膽創新」了。

(摘自香港《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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