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律師團對東芝提起共同訴訟
【大紀元3月29日訊】今天下午3點,由北京丰聯、高朋等四家律師事務所組成的東芝索賠律師團來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代表吳俊生等二十位東芝筆記本電腦中國用戶對東芝株式會社提起共同訴訟。這是自去年5月份本网率先獨家報道“東芝事件”以來中國用戶索賠訴訟的繼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了律師提交的起訴材料,并將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審查,一旦立案,20万中國消費者將掀起對東芝的索賠浪潮。
按相關法規,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在7天之內對是否立案作出裁決。
2000年5月8日千龍新聞网開通,《千龍視野》第一篇文章《TOSHIBA還要蒙中國消費者多久?》對東芝筆記本隱瞞缺陷欺詐消費者的報道引起各界強烈關注,并直接促成東芝公司在2000年5月22日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對中國用戶進行解釋。但由于東芝方面缺乏賠償誠意,2000年6月1日,北京丰聯、高朋、惠誠和隆安四家律師事務所自愿組成東芝索賠律師團,在本网發表致消費者的公開信,代理中國的東芝筆記本電腦用戶向東芝株式會社索賠。
訴訟提起后,東芝提出了管轄异議,認為本案不應由中國法院管轄,同時提出,原告在訴狀中列明的被告“東芝株式會社”是對其名稱的更改。被告自稱為”株式會社東芝”。隨后,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作出裁定,駁回被告的管轄异議。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對被告的上訴狀,原告作了答辯。北京市高級法院在听取了雙方代理人的當面陳述后,于2001年2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裁定,到這時時間已過去了10個月。
鑒于此案實際上牽涉到中國的20万東芝筆記本用戶,作為個案訴訟,勢必造成審判效率低下,不能确保處于相同境地的當事人獲得同等的對待和受償机會,在已經取得大量有力証据的基礎上,根据有關法律規定,索賠律師團受吳俊生等二十位中國用戶的委托,決定提起共同訴訟。
索賠律師團成員王初鳴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共同訴訟在國內,往往不了了之,還沒有很好成功的例子。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能否應付東芝案件?人們的思想認識能否跟得上實踐的需要?能不能摒棄机械裁判的弊端?這對大家都是一個考驗。
隨著中國即將加入WTO,作為“游戲規則”的法律法規在世界各國之間必將日趨一致,聯系起最近的日航客机事件等事實,在法律上追求一种公平,人們有理由期待東芝案件得到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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