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部長年薪最高600万
【大紀元3月26日訊】一個局長級官員現時月薪逾十八万元,但明年中開始引入政府的部長級官員,薪酬將遠遠高于現時的局長,一般預料年薪應介于四百万至六百万元之間,作為補償他們可能隨時要為政策失誤負責下台的代价。
据苹果日報報導,特區政府稍后將聘請顧問公司,研究具体加幅,把部長薪酬与市場价格挂鉤。
董建華在去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承諾,將會引入一套新的主要官員問責制度。經過接近半年,董近期終于就這個課題召集了高層會議,与會者包括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財政司司長曾蔭權、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以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
王永平赴澳紐取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和副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更隨即獲指派于上周六赴澳洲、新西蘭,就新的高官問責制度取經。而王永平与孫明揚近日亦私下向部分高官探口風,了解同僚意向。
六位局長級官員普遍認同日后的部長應較現時局長高薪。最少兩位局長級官員均認為,部長的薪酬應較現時的局長高兩倍,即月薪五十四万元,年薪接近六百万元,因為日后的部長將失去工作穩定性,例如隨時要為政策失誤負責下台,行政長官交替時更肯定被摒出局。有局長則建議高薪一倍,即月薪逾三十六万元,年薪逾四百万元。
不過,亦有局長提出,制訂部長薪俸前要先考慮几個問題:
(一)是否要一如新加坡政府与私人机构競爭人才?政府与商業机构需要的人才是否相同?若答案屬肯定,薪酬可能要高一點,否則就未必要太高薪;
(二)西方國家的部長薪酬普遍不高,一般說法是部長离開政府后才開始賺錢,而政府對他們出任新職甚少規限。因此,部長的薪酬高低,亦應考慮其日后將要受到的規限大小。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劉兆佳認同,部長制應較高薪,但難与私人机构看齊。他說:「和黃霍建宁年薪兩億几,無法看齊。但部長系局長上司,薪水應高一,五百万應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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