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不吃窩邊草 太子党經商有限制
【大紀元3月21日訊】中共中央紀委近日發出通知,禁止地方主要官員的子女在其任職地區從事房地產開發、律師、歌廳、舞廳、夜總會等行業。
明報報道,中紀委《關於省、地兩級党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的具体規定(試行)》的通知指出,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兩級党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在該領導干部任職地區營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准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及相關代理、評估、諮詢等收費中介活動;
二、不准經營廣告代理;
三、不准開辦律師事務所,若受聘擔任律師者不准在領導干部轄區內代理訴訟;
四、不准經營歌廳、舞廳、夜總會、浴室及按摩室等;
五、不准從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活動。
當局規定,目前已在經營上述行業的領導干部的配偶或子女須結束經營,或者領導干部本人辭去現任職務或交予組織處理;如在規定發布後再從事上述活動的,領導干部本人須以違紀論處。
這規定适用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党委、政府主要領導。党委、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其他成員,按照分工執行中央和國家机關各部門制定的具体規定。
在人大、政協任職的省(部)、地(廳)級領導干部根据該領導干部到人大、政協任職前的職務執行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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