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碧琪:文明社會不容一言堂
筆者日前路經香港大會堂,瞥見低座展覽廳內舉行了一個名為「崇尚文明,反對邪教」的圖片展。對于一個旗幟如此鮮明的展覽得以在大會堂這個文化集中地舉辦,筆者心里舒坦。愜意的不在于支持主辦單位香港文匯報的立場,而是在于會場內學員的反抗行為。(圖: 法輪功學員在反邪教圖展中展示內地學員被毆打致死圖片。)
報載(見三月二十日《明報》港聞版),會場內有法輪功學員向參觀人士展示中國政府打壓法輪功的圖片,可惜筆者參觀時未有所見,不能在觀看反邪教的資料時,一并參考反面見解。但兩道南轅北轍的意見能夠同時在同地表達,正是香港可貴之處。
兩制應保護法輪功自由
香港在回歸以后,本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基本法》要旨,讓港府可以自行決定行政方針。法輪功之所以在香港引起廣泛關注,在于法輪功可以堂堂正正的在街頭派發單張、在報刊上刊登聲明、在時事節目上暢所欲言等等。香港可貴的地方,除了其自身的經濟成就外,更在于港人所享有的言論自由的權利,可以在大气電波內暢所欲言,在法例容許下上街游行示威。
八九六四民運之所以為中國人之恥、中國人之辱,正在于一群熱血的中國青年學生,他們上達意見不果,反而活活被軍事鎮壓。現在,法輪功在中國的發言權被奪去,難道不能在「一國兩制」的保護下,在香港繼續發表言論?
正如圖片展場刊所說,一個文明的社會絕不容許邪教毒害市民,但筆者更相信,一個文明的社會絕不容「一言堂」的局面出現。難道只有一把聲音、表達意見的自由被剝削的社會會是文明的?
(轉自3/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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