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0日訊】甘肅隴南地委、行署通報兩起涉農惡性事件,負有直接責任的鄉干部受到嚴肅處理,兩縣縣委書記、縣長、鄉党委書記等14名領導干部受到責任追究。
据西部商報報道,2000年11月10日晚,文縣丹堡鄉党委書記司小平帶領副鄉長杜雪生、土管員余永杰等八人到該鄉梁家村葉子壩社村民韓送貴家征收稅費,余永杰与韓送貴發生爭執,互相推拉、 打,韓的養母馬有香上前護韓時摔倒。當晚11時鄉干部离開韓家。馬有香經送鄉衛生院搶救無效于次日下午3時30分死亡。
11月14日上午11時,康縣碾壩鄉政府工作人員到該鄉大庄村何家溝四社村民張彥昌家收繳稅費。張彥昌因無現錢,被迫以糧食頂交稅款。張彥昌趁人不備吞服一包“毒鼠強”,在送醫院搶救途中死亡。
省、地党委和政府經調查認定這兩起事件為涉農惡性案件,并分別作出嚴肅處理: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文縣丹堡鄉党委書記司小平給予撤銷党內職務的處分;對負有一定領導責任的丹堡鄉鄉長周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負有一定責任的副鄉長杜雪生給予党內警告處分;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碾壩鄉党委書記李軍利給予党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免去鄉党委書記職務;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主持碾壩鄉政府工作的代鄉長李彥文給予党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涉案的其他五名鄉干部,責令寫出檢查,進行批評教育,免予處分。
同時,隴南地委、行署還嚴格執行党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文縣、康縣的縣委書記、縣長、縣委主管副書記和縣政府副縣長等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分別給予党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或責令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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