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期間被指亂花錢追女人 李敖控告中學同窗
【大紀元3月2日訊】 的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在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指知名作家李敖愛亂花錢、追女人的談話,引來李敖不滿,并向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劉泰英誹謗。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此案。
据明報報道,在庭訊中,劉泰英強調絕無故意誹謗;李敖則指劉四處放話說他提出控告是旨在要錢,顯示劉毫無悔意,所以他不但不能撤回控告,還要向劉索償三千三百万新台幣(約八百万港元)。此案將於本月十六日宣判。
兩人為中學同窗
去年台灣總統選舉期間,李敖當時代表新党參選,時任國民党投資管理委員會委員的劉泰英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李敖是他高中同學,四十几年前在台中一中就相當有名的李敖當時就很會花錢,而且常亂追女孩子,「只是李敖這一生,最喜歡的是女人,最瞧不起也是女人」。對這一席話,李敖認為劉泰英的說法已构成誹謗罪,向法院提出控告。
昨天召開的辯論庭,劉泰英与李敖兩人人均親自到庭陳述。劉泰英語帶無奈地說,自己非常尊敬李敖,因為李敖的父親是他的老師。李敖很愛花錢買書的事,是李父親口說的,愛追女人一段話則是李敖的前妻胡因夢告訴他,絕對沒有誹謗李敖的意圖。
承諾胜訴捐出賠金
對於劉的抗辯,李敖頗不以為然地說,劉泰英一點悔意都沒有,不但說話內容不實在,去年劉又向傳媒指他提出控告是旨在要錢,已對他造成傷害。李說,此次如果胜訴,附帶民事賠償的三千三百万元將轉贈給慈善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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