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家中“溫順”妻 包了“二奶”包“大奶”
【大紀元3月18日訊】近日在采訪中与一位律師朋友談及現今的“包二奶“現象,誰知這位老兄竟語出惊人:“真老土,現在已經流行‘包大奶’了。”他說,“我有一位朋友在名義上只有一個老婆,前一個老婆已經离了,其實,他暗地里有兩個老婆,他的前妻被他包了,這不叫‘包大奶’叫什么呢?10年前,這位老兄窮得叮當響,來杭州打工,后來跟著別人一起倒騰點小生意,倒騰著竟倒騰大了,出入的場所也發生了變化,他認識了一個女孩子,但他又放不下老家的那位,他說她辛辛苦苦拉扯著兩個孩子有什么錯?不离婚,‘二奶’不愿意,說愛是靠不住的,一定要結婚証,沒辦法,他只得回家和老婆商量。她說离婚可以,但她不會离開這個家的,她不想讓別人知道他們离婚了。現在,我的這位朋友過得還蠻自在的。”為什么會出現“包大奶”現象?什么人“包大奶”?“包大奶”違法嗎?為此,記者進行了追蹤調查。
3月15日,記者通過這位律師朋友介紹,來到了他所說的朋友的家。他朋友現在的妻子接待了我,起先她不肯說,記者保証不說出真名實姓,她這才對記者說了實話:我剛開始認識他,不知道他有家,只知道他是生意人,做建筑生意的。很有錢,出手也大方。那時,我在杭州一大酒店坐台,他經常到我們這來玩,他看我清純(這是他說的話),處處照顧我。有時,我沒人坐台時,打個電話給他,他准來。我們做小姐的,老是沒人讓你坐台也是挺沒面子的,時間長了,領班也就不會安排你了。漸漸地,我和他有了感情,他給我買了房,還花錢供我讀了兩年書。我們結婚時,我還不到結婚年齡,他說他等不及了,說是先辦了事,等我到了結婚年齡再補辦結婚証,我信了。我們在杭州辦了一個很体面的婚禮,他所有生意上的朋友都來了。我的家在福建,很窮的,能攀上他,我也認為自己很幸運。等我知道他在福建老家已有妻小時,我呆了。這時候我已經离不開他,我們的儿子已經出生了。當時,我只提了一個條件,讓他跟前妻离婚。他爽快地答應了,他說他也正想著這件事,他要讓儿子名正言順地生活,我這才知道他前妻給他生了兩個女儿。我至此才明白,我其實一直是他的“二奶”。去年秋天,他回福建老家辦了离婚手續,回來后,我們才正式登記結婚。結婚后,我發現他仍時常借看父母、談生意為名,回那個“家”。我知道他每次回去都是去她那的,我問他,他說我應該知足了,不要過問太多,這是聰明女人應做的。現在我習慣了,他一般上半年在我這,下半年在福建,新年都是在福建過的。他的父母還和他的前妻生活在一起,他們要一起過年的,他們父母還不知道在杭州有這么個媳婦和孫子。他生意上的事,我從來不過問。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少錢,真的,我相信,他不會讓我們母子餓著的。听他說,像我們這种情況,在他的朋友圈子里多的是,像他這种人算好的,比較負責任,有的可不像他。記者告別時,她再三要求記者保密,她說她現在過得很好,有車子,有房子,還有一個活潑可愛的儿子。經過采訪,記者發現,确實存在“包大奶”現象。
為什么會出現“包大奶”現象?杭州一位資深律師宋先生說:這种現象大多發生在一些文化素質不高的男人身上,他們有一定的責任感,又不能抵擋新觀念的衝擊,“包大奶”是新舊婚姻觀衝撞所產生的產物。10年前,我們周圍若有誰离婚了,也會引發一場議論的。我國現在還有部分地區還很貧窮,觀念也比較落后,离婚對女人來說,是一件很丟臉的事,即使离婚了,當她們發現老公的心已經不在時,她們往往選擇忍受,只希望能給外人、家人一种感覺,“我們還是夫妻就成,管它有沒有事實。”其實,這种現象的產生,跟那里婦女的地位也有一定的關系,她們的生存還依附于男人,依附于世俗的觀念,她們沒有勇气向外人稱自己离了婚,說到底,是怕人恥笑。
對于“包大奶”這個話題,杭州某保健品公司的汪先生毫無遮攔地說,“‘包大奶’不算稀奇事,像我這种情況的人,在我的圈子里有很多。有誰真會去告“老公”?告老公等于告自己,稍微聰明一點的女人都不會這樣做。”一個做生意的高先生對記者說,在我看來,女人是最現實的一個群体,去告老公有外遇,或者是“包二奶”,只能說明自己無能,孩子心里還會留下陰影。有了外遇的男人,大多數是些事業比較成功的男人,這個年齡段的女人,大多已經過了青春年華。不錯,即將出台的新婚姻法提到過財產賠償問題,可你得到了錢,卻失去了名聲,弄不好,子女也會恨你。再說,我們這些做生意的,沒人真正能搞懂我們究竟有多少錢。不如雙方來個協議,那張証書在誰手里,其實都一個樣,這靠得是男人的良心。而“二奶”就不同了,她們往往認為有了結婚証才可靠,但有些關系不是一句話就能割舍得了的,所以就“包大奶”了。
什么人“包大奶”?記者在采訪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楊張喬先生和其他專家時,他們對“包大奶”現象作了分析和歸納。戀舊型有些男人迷上新歡后,便不顧一切地想拿到結婚証,等真的拿到了結婚証,和后妻相處一段時間后,卻發現還是以前的好。于是,又和前妻走到了一起,過起了“包大奶”的日子。
林先生是福建人,1993年,他离妻別子來杭州闖天下,耐不住寂寞,和本公司的張小姐暗生情愫,并開始租房同居,沒過多久,張小姐怀孕了。張以打胎要脅林和前妻离婚,而他前妻因患過病,醫生說不能生育,他當然不肯,匆匆回了福建,起初,他前妻不肯和他离。他說:“如果你不和我离的話,別怪我心狠,我回杭州就再也不回來了,要是跟我离的話,我們在老家還是以夫妻名義相稱,直到你找到合适的,你的吃穿住都不用愁,我現在實在是沒招了,我和她已經有了孩子。”前妻這下怕了,思來想去,同意了。和張小姐結婚后,他才發現,張小姐遠沒有前妻賢惠,兩人經常為了生活瑣事而爭吵,弄得他每天心煩意亂。他回福建的次數多了起來,漸漸地,成了一种習慣,每個月回福建一次。在福建,他依然有個溫暖的家,張小姐也拿他沒辦法,若她多說一句,他一句話就給堵了,“喂,老父老母我總得要吧?”張小姐只好默認。無奈型有些男人“包大奶”實屬“無奈”。舊的婚姻雖已死,但那個家卻是“活”著的。那個家,他們認為要承擔責任,教育孩子不單單是錢的問題,尤其是男孩子,他需要的是父愛的引導,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也有的是迫于社會的壓力,這些男人,大多數是候鳥族,他們覺得离婚,在老家對自己的壓力較大。一位王先生就是這樣一种情況。1992年,他來杭州打工,因工作關系,認識了林小姐,就是他現在的老婆。他說他很愛她。覺得不給她一個名份,對不起她。他認為,只要不是游戲,就應該有個結果。他認為婚姻既然已沒了活力,還不如放棄它。但他也有難處,他的儿子特崇拜他,他怕儿子受不了,他父母年紀大了,他們疼這個媳婦就像疼親生女儿。沒辦法,他只好求前妻,要求她別對他父母說,也別對儿子說,在外,他們還是一家人。這樣,對他、對她都有好處。她同意了,但他們在廣東仍是夫妻。按協議,他每年新年還得回到老家廣東去,陪他們母子過年。占有型還有一种男人,他們“大奶”、“二奶”一個也不想放棄,新歡舊愛一個也不想拋。李先生是廣東人,他來杭州做生意已經很多年了,在杭州也有了不小的產業,他在一家娛樂城認識了一個女孩,并用心地追了一段日子,得手了,才和女孩說自己有老婆孩子,并實話實說,他不可能不要廣東那個家,他老婆是個很賢惠的人,但他答應給她一個名份,他還真有辦法,竟和這女孩拿到了結婚証,一下子手中握了兩張婚姻証,他過著如魚得水的日子。天有不測風云,他的一位合作伙伴因經濟問題和他鬧翻了,說要到法院告他重婚,他匆忙回了廣東,到了廣東,他又實話實說,說自己在杭州有了一個新家,他是不會不要廣東這個家的,但現在有了麻煩,你是讓我去坐牢呢?還是听我的,和我离婚?有一點你應相信我,她和你一樣都不知我的財務狀況,所以,你們任何人別想利用告我得到我的財產。前妻無奈,和他离了婚。李先生也還守信,真的過起了“包大奶”的生活。強迫型還有一种是“大奶”是被男人逼迫的。
一位姓王的女士就是這樣的一种情況,她很傷心地向記者道出她的事:我和他是自由戀愛的,我一直以為我們是最般配的一對,他特別疼女儿。可后來,他發了,人就變了樣,經常不回家,有時一出差就是一個月,兩個月的。他的同事告訴我說他在外面有了人,起先我不信,后來,我見他老是神神秘秘地,也就多了份心眼。有一次,他說是出差,我就跟著他,發現他走進了城西的一幢房子,我在那幢房子下面整整站了一夜。我信了,我是個要面子的人,我沒有上去。回家后,我病了,女儿打電話給他,讓他回家,他這才回來,我逼問他,他說出了實情,我說我不計較,只要他能悔改?他當時是同意了,過了沒多久,他又到她那去了。我忍無可忍,警告他,若是他還不悔改,我就告到他們單位,他反而惱了,要跟我离婚。我真去了他們單位,他們單位領導找他談話了,他說是我神經過敏。那晚,他回家后,大發脾气,說我在害他,等于毀了他一生。女儿竟相信了他的話,好几天不搭理我。男人用他的大好前途來逼我,我想想還是离了算了。告他有什么用?到時候,說不准連女儿也恨我,她畢竟還不懂事。有女儿在,不怕他不照顧我們。像我這樣的人,再找一個也不容易。反正他答應會照顧我們母女的。
离了婚后,他和那個女人的事就辦了,可每次我生病,他還是時常住過來照顧我,听說那女的也不反對,反正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由他去了。
“大奶”成了“二奶”?杭州某大學法律系教授王先生說,其實,從法律這個角度來說,只要是离了婚,便不具備婚姻這個事實了。如果离了婚,又保持著同居關系,“大奶”此時就成了“二奶”,不受法律保護了。不管是新婚姻法,還是現有的婚姻法,對重婚處罰都是一樣的,不具備婚姻事實的一對男女以夫妻名義在一起同居就屬違法。
但人們在觀念上對“大奶”比較寬容,“大奶”容易被世人看成是弱者,相對來說,難以界定是否違法?在農村甚至是有些小城鎮都還存在這樣一种情況,有些婦女雖然离了婚,可在男方家里仍是一家人,她照樣侍候公婆,你說她是不合法的,男方老父老母也不干。男人即使真的在“包大奶”,老百姓比較容易接受。“包大奶”相對來說比較隱蔽。有一層很深的社會倫理的网罩著它,不易被看透。但不管怎么說,“包二奶”還是“包大奶”,都是封建遺留的毒孽,在道德上應受到譴責,在法律上應受到制裁。
摘自浙江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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