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三名蛇頭在加拿大被判四年徒刑
【大紀元3月17日訊】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判決,三名人因一九九九年八月協助一百九十名非法移民搭乘破舊船只偷渡進入加拿大,今天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法新社消息,法院法官史坦因女士說,這項判決是要懲罰偷渡的行為,并遏阻其他人偷渡。她說:「法院希望遏制其他非法移民偷渡加拿大,加拿大有資格保護邊界,并篩選加拿大的移民。由非法組織剝削的這些偷渡客不可能被視為是有資格的移民。」
三名蛇頭皆來自大陸福建省、已被警方拘禁十九個月的李玉華、林宏霖、林偉清還要再服刑兩年兩個月。
二月底,李玉華、林宏霖与林偉清被控策畫、協助或唆使十人以上集團偷渡進入加拿大。 他們三人中有一人申請加拿大的難民身分,但被拒絕。另外兩人未提出申請。
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