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進宮”竟任公安科長閔峰案追蹤
【大紀元3月16日訊】一個劣跡斑斑,曾多次被公安机關收審并被判刑勞改的人,竟“調入”西安市公安局,混進党內,并被提拔為局政治部政秘科副科長,管理起西安公安首腦机關的文件和印章。這一事件再次說明,人事將給党的形象帶來极大危害。
中華网報道,去年8月,這一丑聞經新華社內部刊物首次披露后,很快引起中紀委、公安部和陝西省的高度重視。經有關方面調查,混入公安隊伍的勞改釋放人員閔峰以偽造公文印章罪已被逮捕;涉嫌此案的西安市警察學校教師代武緒等3人被逮捕,藍田縣委組織部部長藺玉昌被取保候審,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王竹笙等七人被“雙規”審查。
1986年初,閔峰在不滿15歲時就因入戶盜竊被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收審,送工讀學校學習。同年10月又因盜竊被雁塔公安分局長延堡派出所抓獲,但他戴銬逃脫,繼續作案,后被長安縣公安局抓獲,經檢察机關批准依法逮捕。
長安縣人民法院審理后查明:閔峰与長安縣農民胡利民等勾結,先后19次攜帶作案工具,采取撬門扭鎖、門上挖洞等手段瘋狂盜竊公私財物,閔峰系主犯,盜竊數額巨大,但因其作案時尚未成年,1987年9月14日依法從輕判處閔峰有期徒刑5年。
服刑出獄后,閔峰于1992年秋掏錢上了西安市警校,但并未認真就學,以“警察服務社”名義辦了個皮包公司。1993年農歷正月十五,他以“公安人員”身份干預一起個体戶經濟糾紛,扣了當事人的摩托,讓拿3000元來贖。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后,局警務糾察隊前往查處,結果假警察的騙局被當場揭穿,閔以偽造証件、冒充公安干警、敲詐他人錢財(未遂),被送往蓮湖分局收審。
1995年前后,閔峰打著西安市公安局老干處牌子,到陝南旬陽縣開鉛鋅礦。期間,閔身著警服,佩帶手槍,胡作非為,群眾告狀不斷。他与當地群眾發生摩擦時竟數次開槍,并將老百姓的豬打死。1998年10月,閔峰以“藍田縣政法委干部”身份調進西安市公安局政治部。
當年查處閔峰“假警察”問題的干警看到閔峰竟成了市局大院的“真警察”,非常气憤,當即向市公安局紀委反映。根据局紀委領導指示,市局督察隊調查取証后即向市局寫了報告,并附上法院判決等文書,如實反映了閔峰問題。但報告送上后,閔峰不僅沒被清理,反受到重用,1999年被突擊入党,去年6月作為“优秀中青年民警”,又被任命為市局政治部政秘科副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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