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怪事:妻子為“二奶”做保姆
【大紀元3月16日訊】小林是海南人,大專文化。其丈夫是廣州人,1992年去海南工作時兩人結識,并于次年7月結婚。1995年她怀孕了,确定是個女孩后,丈夫對她便越來越差,到1997年孩子一歲半時,干脆就把她赶回了海南。
揚子晚報報道,小林回海南后,一年回廣州看女儿一兩次,即便是這樣,她丈夫也總在催她快走。小林說,才5歲的女儿很恨爸爸,曾對她說過“我去廣州把爸爸殺了吧”這樣的話。就是在這段時間里,她知道丈夫和一個湖南籍女人同居,一年多前那個女人走了,她丈夫又和另一個女人公然生活在一起,還把女儿帶在身邊同出同入。半年多前,小林回到了廣州,她丈夫在員村租了房子与“二奶”同居,另外給她在鄰街租了個极小的房子。為了能和女儿一起生活,小林過著屈辱的生活:白天到“二奶”家去幫忙做家務,下午把女儿從幼儿園接回“二奶”家吃飯洗澡。至于生活費用,全靠丈夫心情好時隨便給一點維持。她几乎忘了自己才是丈夫的合法妻子。
她丈夫在大享“齊人之福”之時,對她威脅道:“如果你敢采取什么行動,就別想再見你女儿,你家里人也不會有好日子過!”同時,他盡量不留下任何財產証据,開了一年多的公司也是用其姐的小孩的名義注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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