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子大王”詐騙案追蹤:何陽庭審几近失控
【大紀元3月16日訊】3月15日上午,何陽“經濟詐騙案”在宁夏銀川市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庭公開審理。能容納二百余人的法庭內座無虛席,宁夏各新聞媒体記者以及聞訊赶來的外地記者一大早就赶來旁听。
何陽穿著一件綠色的軍大衣,在兩位法警的押解下出庭,他手里拿著起訴書和一本法律書籍。城區法院派出了副院長單玉俊擔任審判長。
2000年1月11日,銀川市公安局以涉嫌詐騙對何陽刑事拘留。据調查:1996年1月,何陽在銀川同宁夏酸妞野生飲品有限公司經理夏虹鋼簽訂合同,由何陽為該公司作廣告策划。同年7月29日,夏虹鋼到北京委托何陽為其做廣告,并于當天將100万元廣告費用轉入何陽賬上。
何陽在收到100万元廣告款后,先后提取34万元,在北京亞運村惠中里購買住房一套;又提取31万元購買了一輛紅旗轎車;余款也被移作它用。1999年10月20日,夏虹鋼到北京找何陽,誰知何陽拒不承認這100万元是夏交付的廣告費,而稱是他為夏做企業策划和擔保貸款的好處費。
夏意識到受騙,回來后便向銀川市公安局報了案。在此期間,何陽曾將一輛桑塔納2000型轎車以20万元价格頂賬給夏虹鋼。其后,夏虹鋼又以借款的方式從何陽處提得9万元現金。案發后,有關部門追回剩余贓款,發還給酸妞飲品公司。
銀川市城區檢察院認定何陽詐騙夏虹鋼交付的廣告費,并于2001年2月20日,以詐騙罪對何陽提起公訴。
庭審中,當公訴方向審判長及合議庭提供5組証据時,法庭秩序有些亂。對公訴方所提供的每一份証据,何陽和辯護律師几乎都有疑義或不同看法。何陽情緒較為激動,甚至失控。法庭還沒有詢問他,他就從座位上跳起來,質問公訴人,指責証据的不足之處。
審判長一次又一次提醒他注意說話的方式,讓他按照法定程序,被允許發言時才發言。有一次,公訴人也被何陽的高聲質問激怒,与何陽辯論起來,被審判長制止。最后,一位審判員不得不對何陽當庭訓誡,何陽這才慢慢平靜。
法庭調查結束時,已經是上午11時多,法庭旁听席上,許多人已經感到困倦。法庭辯論一開始,空气又緊張起來。公訴方和辯護方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兩份關鍵的証据上:
焦點之一,公訴方提供了一份1997年1月何陽的“北京和洋咨詢公司”寄給夏虹鋼的信件,信件內容說明了夏虹鋼付給何陽的100万元是用來作廣告的。公訴方認定,該信件上有“北京和洋咨詢公司”的公章,經鑒定公章真實,這是一份可靠証据。
而何陽及辯護律師認為,何陽1999年12月7日在西安被銀川公安部門拘留時,身上帶著這枚公章,而且這份來信只有內瓤,提供不出信封,是偽造的,并提出要求由權威部門對該信件紙張及打印時間等作出鑒定。
焦點之二,公訴人提供了一張何陽給夏虹鋼的發票,上面寫明策划費、廣告費等內容,金額為205万元。公訴方認為,就是因為何陽收到了夏虹鋼100万元的廣告費,還有許多策划費、活動費等,才會為夏提供這樣的發票。何陽辯稱,自己收到的是策划費和貸款擔保好處費,當時夏虹鋼要做賬,自己給他一張空白發票,內容都是夏隨意填寫的。
法庭要求何陽最后一次陳述自己的觀點。何陽略微停頓片刻,然后像發表演講一般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被關押了445天后,很高興今天有机會在法庭陳述事實。”他強調自己是無罪的,而且今天在法庭上他也不是來辯論自己是否有罪,而是想証明自己無辜被陷害,已經關押長達1年多,他相信有一天會討回法律的公道。
對何陽一案,法庭沒有作出當庭宣判,而是宣布經合議庭合議后,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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