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千万元公款 畏罪自殺未遂
【大紀元3月15日訊】宁夏回族自治區建國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經濟案件主犯——中宁縣財政局副局長徐長春在沈陽一家旅社吞服60片安眠藥自殺未遂,目前已被沈鐵警方嚴密控制并送往沈陽急救中心進行搶救。
据遼沈晚報報道,前天(當地時間14日)22時左右,治安大隊接電話報警,旅社有客人自殺。大隊長焦國棟、副大隊長關平帶領三名民警赶往現場。經了解,自殺者3月11日住進沈鐵大旅社,3月14日晚查房時發現該人服藥自殺,并留有遺書。
經核查,自殺者叫徐長春,1969年2月21日出生,家住宁夏中宁縣郭庄村七隊,從工作証上得知他的身份是中宁縣財政局副局長,從遺書中可以看出是因欠款而自殺。
從現場情況分析,民警認定這不是一起簡單自殺事件。現場有諸多的疑點:一是身份証的情況与死者身份不符;二是死者在遺書中提到怕面對審判;三是死者身份与所住旅社的檔次不匹配。焦大隊長立即決定,馬上將徐長春送到沈陽急救中心進行搶救,并部署7名警力嚴加看守。
民警裴振宏核查后獲悉:徐長春是一起挪用公款超千万元特大案件主犯。徐長春在任中宁縣財政局國債部主任和財政局副局長期間,于1996年7月將150万元國庫券私自賣出,后于當年7月21日將款轉入吳忠市証券公司用于個人炒股;1997年3月17日又將300万元公款匯入証券公司。到2000年4月20日,徐的炒作資金已經達到1000多万元。截至2001年,經徐長春挪用后不知去向的公款達1000多万元。徐于2001年2月20日從銀川乘机逃往北京后,該案已被列為宁夏2001年頭號公案,公安部挂牌督辦案件。
昨日,中宁縣檢察院檢察長李強等辦案人員赶到沈陽,對徐長春的問訊也由中宁縣的辦案人員獨立進行。据悉,徐長春的情緒已趨于穩定,并一改上午的緘默不言,開始交待一些与案件有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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