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囚犯被無限期拘禁 惊動聯邦最高法院
【大紀元3月13日訊】載德威達斯(KestutisZadvydas)似乎不像是正在美國最高法庭上演的合法性戲劇中的主角。
据美聯社報導,一九四八年,載德威達斯出生在一個由美國人控制的德國戰犯營,剛落地,他就成了一個沒有國籍的人。他因為盜竊、搶劫和販毒等罪行,被判從美國驅逐出境。他同時還是一名地毯送貨員,操著濃重的布魯克林口音,他的律師認為,“他不是一個世故的人”。
因為他的無國籍特殊身份,載德威達斯案成為一起非同尋常的案子。這個案子提出了一個憲法性問題--在判處驅逐出境之后,政府如果在沒有國家能夠接納這名移民的情況下,將其無限期拘留在獄中的做法,是否違反了移民驅逐出境的正當程序?
在移民局設于亞利桑那州的兩所監獄關押了三年多的載德威達斯,一九九七年終于獲得自由。他的獲釋使他比起其他大多數被判驅逐出境的移民來說,顯得幸運,但是載德威達斯必須在移民局所規定的种种限制下生活。他沒有對他驅逐出境的判決表示异議,只是希望接收國問題和他目前地獄般的處境盡快得到解決。
在位于侯斯頓郊外的女儿家接受記者采訪時,載德威達斯說:“把我送到任何地方去,哪怕送到月球上也好。相信我,被拘留的滋味可不好受。”最近一段時間,他大多住在女儿家。
移民局目前還收容著大約兩千八百名被判驅逐出境的移民,他們已經服滿在美國監獄的刑期,但他們自己國家不愿將他們遞解回來。其中有些人從一九九零年代就開始被拘留,還有少數人与載德威達斯一樣,沒有國籍。但是其中許多人是來自越南、寮國、柬埔寨和古巴的移民。這些國家与美國沒有簽署遣返回國協議。
根据聯邦法律,移民局應將那些犯有“令人發指罪行”、符合判以驅逐出境條件的移民關押。政府認為,只要移民局定期對這些案件進行審核,并繼續尋找外交渠道使這些移民所屬國家同意接收他們,從确保公共安全的角度,對這些移民的拘留是合法的。
在無限期拘留是否違反了移民驅逐出境合法程序問題上,聯邦法庭分為兩派意見。第五和第十巡回上訴法庭對之表示贊同,而第九巡回法庭推翻了它的合理性。聯邦最高法院在此問題上的決定性意見將于六月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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