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供認: 綁架張艾嘉之子過程
【大紀元2月9日訊】張艾嘉儿子「奧斯卡」遭綁架一案,三名失業青年昨日在高院認罪,法官把案件押后至二月十三日宣判。案情指出,提議綁架「奧斯卡」的被告,于案發前一年半曾以學徒身分到張艾嘉住所做防止漏水工作,在張艾嘉的家庭相片認出張艾嘉,由于他欠下巨債,無可選擇,才會綁架「奧斯卡」勒索贖金。
廿二歲第一被告梁文廣、二十歲第二被告曾耀東和二十歲第三被告袁理文,均承認擄人勒贖罪名。第一、二被告分別在去年三月和五月失業。第三被告更在九八年底開始失業。
留字條:你報警我殺他
案發時,「奧斯卡」与父母住在西頁□徑篤路。去年七月六日早上,司机如常用車送「奧斯卡」返學。當車駛到□徑篤路轉角,一輛白色私家車由側邊駛出攔路。車內跳出三名蒙面男子,其中兩人持類似手槍物体,另一人持錘。一名蒙面人用類似手槍指嚇司机,要司机不要報警和把一張紙交給主人,另兩人強行擄走「奧斯卡」。三名蒙面人得手后乘白色私家車逃向西頁公路。
司机立即返回寓所,把紙條交給「奧斯卡」父母,紙條上用英文寫了「你報警,我殺他,返家,打電話給老板」。「奧斯卡」的家人報了警。當日稍后,「奧斯卡」致電回家,告訴父親王靖雄,指叔叔說只是想要錢。
截至「奧斯卡」在六日后獲救為止,王靖雄共收到同一名綁匪十五次電話。綁匪最初要求一千五百万元贖金,并恐嚇王靖雄不要報警,又說收不到贖金便會殺死「奧斯卡」。經討价還价,贖金減至八百万元。
肉參藏旅行篋租住酒店
警方經調查和監視,于去年七月十二日,在九龍麗東酒店外埋伏,見一輛汽車數次在酒店出現。當日早上,第一被告下車進入酒店,第二被告在車旁等候。警方見第一被告進入七樓一房間。后來當第一及第三被告帶一個大型旅行篋离開房間的時,被警方拘捕,在打開篋后發現「奧斯卡」被人蒙眼放入篋內。在同一時間,警方亦拘捕了在酒店外的第二被告。
第一被告聲稱,第二被告策划綁架,并且找他及第三被告加入,他与第三被告負責看守「奧斯卡」,第二被告打電話勒索。第二被告告訴他會要求五百万元贖金,又答應收到贖金后給他一百万元。
他們先后把「奧斯卡」藏在仕德福酒店和九龍麗東酒店,被捕當日又在圣地牙哥酒店訂了房,每次帶走「奧斯卡」都把他藏在篋內。
案件編號:HCCC37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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