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大鱷腐敗史:廣州賽馬會董事長黃啟桓
【大紀元2月9日訊】廣州一群貪官在2月9日召開的廣州紀委八次全會被正式公布“落馬”,鼎鼎有名的原廣州賽馬會董事長黃啟桓是其中的一條“大鱷”。
羊城晚報報道,中央、省、市三令五申停止博彩性賽馬,黃啟桓為何還敢頂風而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反腐風聲日緊,黃啟桓為何還敢將港商、下屬送來的港幣46.6万元、人民幣16.9万元輕松入袋?貪官背后有沒有情婦?本報綜合新聞版整版報道將黃啟桓的“史”一一呈現。
“小金庫”筆筆糊涂賬
一、截留投注收入2879万元。1997年7月,黃啟桓決定成立廣州金驥有限責任公司,自任法人代表、董事長,王燕萍任總經理。該公司成立后,黃要王將廣州賽馬會地下餐廳投注站的全部收入截留不入帳。金驥公司從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共截留收入2879万元人民幣,并將該款先后存于王燕萍、郭瑰琦(金驥公司財務主管)、盧美香(王燕萍的保姆)等人的名下。此筆款于1998年5月和1999年5月,先后兩次為賽馬總公司員工發放高息利息共計674.3万元;并于1999年7月,由王燕萍私自決定取出980.9万元進行炒股,虧損了31.1万元。直至2000年6月,王燕萍要調動工作時,才將余款2203.1万元交回賽馬總公司。對此事,黃啟桓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違規搞高息集資,多支付高息利息3342.6万元。經黃啟桓批准,1995年3月至1997年7月,賽馬總公司以工會名義向員工及外單位職工先后集資了15750.17万元,年利息20%-25%。1997年7月審計時,市審計局責成賽馬總公司進行糾正,賽馬總公司向員工退還了當年集資款中的6078万元本金。但是,黃啟桓仍要賽馬總公司財務將余下的4464.8万元本金轉入了金驥公司,繼續按年利息15%-18%高息集資,直至1999年11月停止賽馬后才將本息全部退清。据統計,從1996年2月至1999年11月,賽馬總公司違規支付高息共計5450.8万元,扣除正常利息(按國家同期利率計算)2108.2万元外,仍多支付了高息利息3342.6万元。黃啟桓對此事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風流老總”窩邊偷腥
黃啟桓收受的金錢,有不少花在兩個女人身上
1979年,黃啟桓在廣州白云無線電厂任党支部書記。當時,同厂女工黃某(籍貫廣州市、現年49歲)与丈夫鬧离婚,黃啟桓与黃多次接触后,互相產生了好感。1980年夏天的一天,黃啟桓与黃在黃啟桓的辦公室內第一次發生了不正當的男女性關系。此后,兩人多次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黃的家發生性關系,并將這种關系一直保持到2000年7月。在此期間,黃啟桓先后送給黃共計港幣16万元、美金9000元和人民幣3.3万元。
1994年,李某(籍貫廣西桂平市,現年34歲)受聘在賽馬總公司做臨時工。因工作關系,黃啟桓認識了李某,在黃啟桓的關照下,1996年李由臨時工轉為正式工。1997年夏天的一天,黃啟桓打電話叫李某到其辦公室,在送給李一個廣州市賽馬會紀念手表后,黃提出要李幫其“治病”,便与李某發生了第一次不正當的男女性關系,此后,黃与李兩人多次在黃啟桓的辦公室、李某及其親戚家發生性關系,并將這种關系一直保持到2000年7月。在此期間,黃啟桓先后送給李某共計人民幣8万元、港幣1.3万元。
受財不手軟入袋六十万
一、收受港商梁某送給的港幣20.1万元。1992年1月起,香港梁氏公司經理梁某被黃啟桓聘任為賽馬總公司訓練部副部長、總訓馬師,負責訓練騎師、馬匹,每月工資8000元。在廣州賽馬正式開賽后,經黃啟桓同意或批准,賽馬總公司先后付給梁某購買馬匹及馬具等資金共計1730.7万元,梁現尚有232万元未歸還。
梁某為了感謝黃的關照,在黃1995年到香港時,送給黃港幣1万元;1997年下半年,黃啟桓在澳門一酒店內收受梁某送給的港幣1.5万元;1998年5月,黃啟桓在澳門財神酒店收受梁某送給的港幣1.5万元;1998年7月,黃啟桓在澳門禮記酒家收受梁某送給的港幣1.2万元;1999年6月,黃在澳門一酒店內收受梁某港幣1.2万元。
1993年1月至2000年2月,梁某在香港、澳門和廣州等地,以投注賭香港及澳門馬、過生日和過節紅包等名義,先后37次送給黃啟桓港幣共計13.7万元。
二、收受港商梁XX送給的港幣22.5万元、人民幣1万元。1994年,黃啟桓因業務關系認識了香港某公司董事長梁XX。1994年5月,黃啟桓与梁××簽訂了開發廣州市跑馬地花園房地產的承包合同。1995年3月,賽馬總公司投資人民幣8000多万元与香港某公司合作開發衛星項目。
梁XX為了感謝黃啟桓的關照,1997年新年前,梁XX將用信封裝好的5万元港幣,托廣州馬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經理李維生送給了黃啟桓。
1997年新年,梁XX將用信封裝好的1万元港幣,托李維生在香港送給了黃啟桓。
1997年、1998年和1999年的新年,梁某在香港先后三次每次均將1万元港幣用信封裝好,托廣州賽馬會香港代辦處經理楊某將該款送給了赴港公干的黃啟桓。
1997年2月至1999年10月,黃啟桓在香港、廣州等地先后六次收受梁XX送給的港幣5万元。
1998年新年,梁XX在黃的辦公室送給了黃啟桓1万元港幣。
1998年7月,黃啟桓到澳門出差,在澳門入境口岸收受梁某送給的港幣4万元。
1998年9月,梁某將人民幣1万元托楊某在廣州送給了黃啟桓。
1999年下半年,黃啟桓与李維生到美國考察出發前,李与梁XX一起到賽馬總公司黃的辦公室,梁拿出5万元港幣送給黃啟桓,黃叫李先收下。事后,李維生在与黃一起出國時將該款中的2.5万元給了黃啟桓。
黃啟桓收下梁送給的上述款項后,均据為己有,已用于賭馬、送給情婦黃某、李和個人的日常開支使用。
三、收受廣州馬會廣告公司經理丁家象送給的港幣5万元、人民幣5.1万元。1997年9月,丁家象(同時任賽馬總公司副總經理)從廣州打電話給楊某,要楊在香港代其購買了3張T賽馬票。開獎后,該3張賽馬票其中的1張贏了港幣22.25万元。楊在香港將該款取出后帶回廣州交給了丁家象,丁向黃啟桓報告其買香港馬中了22.25万元,并問黃可不可以拿?黃說,你可以拿;并說自己買香港馬虧了不少。丁見黃同意其拿投注賭香港馬中的港幣,就送給了黃啟桓港幣3万元。
1997年新年,丁家象以過年的名義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送給黃人民幣1万元;1997年9月黃啟桓赴港公干,黃在出境前對丁家象說,自己手上外匯比較緊,要丁送些錢給其出境使用,丁家象在黃的辦公室送給黃啟桓1万元港幣;1998年中,黃啟桓到澳門看賽馬,丁家象在黃的辦公室送給黃啟桓1万元港幣;1999年2月,丁家象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送給黃人民幣1.5万元。
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丁家象以過節和年終獎的名義,先后8次送給黃啟桓人民幣共計2.6万元。
四、收受廣州馬會經濟發展總公司總經理張勵送給的人民幣4.8万元。1997年新年前,黃啟桓主持召開賽馬總公司副總經理等有關人員會議,黃提出“要搞好新年職工福利,并說總公司沒有多少錢,你們下屬各公司都拿點錢出來,給大家表示表示,特別是要考慮領導一年到頭很辛苦”等等。會后,張勵(同時任賽馬總公司副總經理)便以馬會經濟發展總公司發獎金的形式,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送給黃人民幣現金0.8万元;1998年新年,張勵在黃的辦公室送給黃啟桓人民幣現金2万元;1999年新年,張勵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送給黃人民幣現金2万元。
五、收受廣州金驥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王燕萍送給的人民幣7万元。1996年和1997年的中秋節,王燕萍(同時任賽馬總公司副總經理)在黃啟桓的辦公室送給黃人民幣現金每次0.5万元共計1万元。
1997年底和1998年底,王燕萍以發獎金的名義在黃啟桓的辦公室,先后兩次每次1万元送給黃人民幣現金共計2万元。
1999年2月和10月,王燕萍以廣州金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金驥公司)發購房補貼的名義,先后兩次每次2万元送給了黃啟桓人民幣現金共計4万元。
黃啟桓收下的上述款項后,均据為己有,已用于賭馬、送給情婦使用和個人的日常開支。
頂風賽馬气焰囂張
1996年以來,中央、省、市多次下文強調廣州賽馬要停止博彩性賽馬,但負責主持賽馬總公司全面工作的黃啟桓卻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想盡辦法堅持博彩性賽馬。賽馬總公司先是將“投注博彩”改為“智力測驗”,后來又改為“門券對實物獎”等形式,將博彩性賽馬一直延續到1999年11月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政府下令停止賽馬時止。同時,賽馬總公司還在廣東境內先后設立了103個場外投注站,對社會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1999年下半年,黃啟桓得知廣州市五套班子“三講”要徹底解決博彩性賽馬的問題后,為了最后一搏,于同年7月在其辦公室召集秘書和新聞處處長四人開會,确定要撰寫一篇文章來詭辯“博彩性”賽馬的正确。當時,黃啟桓口述文章的概況,四人進行記錄并整理,再由黃啟桓修改定稿。同年8月,該篇文章正式定稿為《試談的現代賽馬》,作者黃啟桓。此后,黃啟桓要賽馬總公司辦公室和新聞處不惜任何代价或采用任何方式發表。同年9月至11月,該篇文章分別刊于國內10多家報刊、雜志。該文极力宣傳博彩性賽馬的好處,并稱“廣東辦馬場,中央批准‘廣州進行体育性、競技性的賽馬’,產生了預想不到的政治效果”等等。文章發表后,產生了极其嚴重的政治影響。在該篇文章發表的整個過程,賽馬總公司用贊助和廣告費等形式,先后支付上述報刊和雜志社人民幣共計82.8万元。
黃啟桓其人
黃啟桓,男,1937年12月出生,大專文化程度,中共党員。
1976年12月至1985年10月,任廣州白云無線電厂厂長、党委書記。
1985年10月至1995年7月任廣州市國營農工商聯合總公司總經理。
1992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廣州賽馬會副主席、秘書長(負責主持廣州賽馬會全面工作),1992年11月至1999年12月任廣州賽馬娛樂總公司總經理,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兼任廣州金驥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1996年4月至1999年5月任廣州市政府副秘書長,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廣州賽馬娛樂總公司董事長,1998年6月當選為政協廣州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黃啟桓多面相
詮釋中央政策之“高手”
中央、省、市多次下文強調廣州賽馬要停止博彩性博馬,黃啟桓借口“巨額投資收不回來,職工下崗產生不穩定”等,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吶喊賽馬合理之“寫手”
為了最后一博,黃啟桓還決定寫篇文章詭辯“博彩性”賽馬的正确,定稿為《試談中國的現代賽馬》,并花巨資在全國10多家報刊雜志刊登,稱“中央批准‘廣州進行体育性、競技性賽馬’,產生了預想不到的政治效果”
体諒領導辛苦之“能手”
黃啟桓的錢柜有三:賽馬場、港商、下屬。眾人投其所好大送鈔票,黃啟桓照收不誤。有一年新年,黃啟桓暗示下屬:“總公司沒有多少錢,你們都拿點錢出來,給大家表示表示,特別是要考慮領導一年到頭很辛苦”
關照婦女生活之“搞手”
黃啟桓用“情”專一,早到20年前,黃啟桓就把辦公室當調情場。最經典的是他1997年誘惑賽馬場一女工時的借口居然是要其幫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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