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慘!我的父親是農民
大年30(黃曆新年),在外漂泊、奔波了一年的我以及我的弟弟、妹妹,終于回到家里,与父母吃了一頓團圓飯。飯后,父親召集全家開了一次家庭會議。看得出來,父親為了這次會議已准備了很久。但他繞了很大的圈子,我們也沒有弄明白這次會議的主題。在我們兄妹輪番追問下,我終于從父親有點艱澀的話語里明白了兩個意思:一是家庭經濟狀況持續惡化;二是節后他准備到上海打工貼補家用。
打工?我63歲的父親竟然准備外出打工?我听得心里一酸,忍了忍,眼淚才沒有掉下來。
我的父親是一個農民,同時又是一個將軍之子。我父親的父親,也就是我爺爺,是抗日英雄,官至陸軍中將,國共內戰時死于共產党之手。共產党竊据政權后,大搞階級清洗,抗日名將的遺孀及其兩個年幼的儿子被赶回農村老家。在共產党的二元社會体制下,我奶奶、父親、叔叔就象古時臉上被刺字的流放者,從此打上了農民的烙印,失去了做人的尊嚴。在中國,所謂的公民,是不包括農民的。
父親在屈辱中艱難地成長著,并且自己學會了修理半導体收音机。靠這點一技之長,他贏得了農民的信任,并且在當地組建了家庭。父親30歲以后才結婚。据說,他本來無意娶妻生子。因為,他明白,如果自身的生存條件沒有改變,特別是農民的身分沒有改變,娶妻生子無异于讓下一代來延續自己的痛苦。在我成長的歲月里,父親經常教育我們兄妹要認真讀書。他說,“我不指望你們做官發財,只要跳出農門,吃上商品糧,我就心滿意足了。”老實說,父親當時的神態,与一個奴隸希望自己的儿女成為自由人的神態,沒有什么兩樣。
我的學習成績很好。父親對我寄予了熱切的期望。后來,我終于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學,接到錄取通知書時,父親的喜悅簡直難以用筆墨表達。他捧著我的錄取通知書,翻來覆去看不夠,嘴里一個勁地念叨:“蒼天有眼!蒼天有眼!”
生而為城市人,一紙大學錄取通知書,絕對不會引起如此強烈的震動。但在父親眼里,它是我改變身分的判決書,其价值甚至超過了林肯總統頒發的《解放黑奴宣言》。1989年“6.4”血案后我被捕入獄。父親的第一反應竟是:“完了!我儿子當不成城市人了。”于是,他幻想用金錢打通關節,將我“贖”出來。此舉沒有成功。他又花錢為我買了一個城市戶口。父親清楚,如果我沒有城市戶口,出獄后必將一事無成。
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也深知農民的苦難。但是城鄉間那難以逾越的鴻溝,是我進城后才逐漸感触到的。
這兩年,隨著下崗工人的增多,他們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但是同農民比起來,他們要幸運得多。最起碼,他們有自己的住房,還有最低生活補貼,雖然生活苦點,但絕無凍餒之憂。農民則不同,無論是生是死,從來沒有人管過他們。而且,只要還剩最后一口气,農業稅和人頭稅都免不了。我父親現年63歲,如果在城市里,無論干什么工作,早已退休了。一份退休金是足以維持晚年的生活的。但是,因為他是農民,而且還沒有死(上帝,請原諒我的不敬!),村上仍然要強迫他交農業稅和各种攤派款(雖然他已放棄了分配責任田,但是只要你的農民身分未改變,農民的義務就一直要等到進入墳墓才會結束)。一年几百元的攤派款,壓得父親喘不過气來,因此父親萌生了外出打工的念頭。
打工并不是一條很好的出路。且不說父親年事已高,出門在外的各种危險他難以應付。單就那無所不在的歧視,就足以讓他的自尊心傷得体無完膚。
在城市里,公開宣稱歧視農民的不是沒有,但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不經意間的歧視。有一個初衷絕對是積极的、但歧視也是毫不含糊的例子。報載深圳市某政府部門,一天心血來潮,欲開展一個評選“十佳民工”的活動。結果,該市300万外來建設者無一報名,令主辦單位好生尷尬。為什么好心辦坏事呢?因為“民工”一詞在有形無形中擴大了農民与都市人的差距,潛意識里蘊含著輕視外來勞動者的意味。300万外來建設者以沉默對待“十佳民工”的評選,是一次集体無意識的反抗。我相信,這种反抗有朝一日會匯聚成一股力量。如果不能正确引導,它的破坏力將是巨大的。
听到父親准備外出打工,我們兄妹3人都很傷感,也反對父親打工。最后,大家決定每月多給父母100元孝敬款,才暫時打消父親的念頭。我父親因為有3個還算不錯的儿女,得以留在家里安享晚年。但是,還有很多象父親那樣年齡的農民,被生活所逼,不得不到城市里作廉价勞動力或低人一等的雇佣者啊!
農民最大的悲哀是沒有人關心他們的死活。幸福也罷,痛苦也罷,他們是被忽略的一群。城里人不關心他們。即使那些曾經是農民、現在成了城里人的人,也不關心他們。這使我想起常見的公共汽車現象:下面的人拼命往上擠,一旦擠上了,就大叫關車門,并拼命將未擠上車的人往外推。我是農民的儿子,但我始終關注農民的生活和處境。
為了讓所有的父親晚年不再奔波、勞累,已經實行50年、卻又极不合理、极不人道的二元社會格局必須打破。生而為人,無論他是城里人還是農民,應該是平等的。為了那美好一天的到來,我獻上几條拙計,供有心人參考。
(一)廢除土地國有化。所有土地歸耕者所有,可以自由買賣。城市居民暫不參与土地分配。
(二)國有企業全部拍賣,所得現金或股份,平均分配給每個國民。
(三)廢除戶口制,國民有自由遷徙的自由。
(四)廢除農業稅和各种不合理攤派,不分城鄉統一征收個人所得稅,稅率起點城、鄉一致。
(五)精減政府机构,縣級以下區域不設政府官員,實行居民自治。
(六)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体系。不分城鄉、失業人口享受最低生活補貼,年滿60的公民享受養老補貼。
〔作者張明小檔案〕
◆張明,男,四川成都人,原西北大學學生。
◆1989年西安學運會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者,后被判處10年徒刑。
◆1998年9月出獄。
◆自由撰稿人。
◆通訊──電話:028-7911298;BP:028-96998-1818075;
E-MAIL:aminghu@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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