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8日訊】順德市杏壇鎮農民何廣全因一起交通事故釀成的損失与鎮政府發生爭執后,將鎮政府推上被告席。近日,順德市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事緣于去年12月30日下午4時許,當時湖南臨武縣司机李會中駕駛湘L-70939欄板大貨車經過順德杏壇鎮西岸煤厂對面路段公路時,因路面突然下陷,致使司机李會中及貨車一起翻落進路旁何廣全承包的魚塘內,李會中受傷,大貨車及路面也損坏。車上所載煤以及油料(柴油、机油)也都傾瀉入魚塘里。据了解,何廣全于2000年4月承包了這口面積達一公頃的魚塘,該魚塘路段自1994年起由于沒有路坎護路,路面下出現了一個大洞穴。有關管理部門于1999年進行過修复,但路面下仍留下一個大洞。順德市交警支隊勘查取証,确認李會中駕車有超載違章行為,現場路面下陷處原已有空洞。
事故發生后,魚塘受到了嚴重的污染,雖然何廣全立即采取了各种辦法進行補救,清理煤渣,請人打撈油污,但均于事無補,魚塘內放養的800尾縮骨魚、6000尾和順和3000尾鯽魚開始陸續死亡。据何廣全估算,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236340元,連其他費用總數合計25万余元。
為此,何廣全多次与杏壇鎮政府協商經濟賠償問題,杏壇鎮政府同意給予10万元的賠償,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何廣全認為,杏壇鎮政府作為公路權屬部門,存在嚴重過失;同時,肇事司机李會中對該事故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因而,何廣全便將杏壇鎮政府和李會中一并告上法院。
梁副鎮長認為,賠償問題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何廣全最初向車主提出13万元的賠償,現在又提出25万元之高,顯然是脫离了實際情況,他們相信法院會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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