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倒多名高官的康賽案開審 控辯交鋒异常激烈
【大紀元2月28日訊】昨日上午8時30分,震惊全國的“康賽集團”大案在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据長江日報報道,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康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童施建涉嫌构成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單位行賄罪;原康賽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建萍涉嫌构成職務侵占罪、單位行賄罪;康賽集團有限公司涉嫌构成單位行賄罪。
圖為被告童施建和張建萍在法庭上
公訴人:為什么前后供詞自相矛盾?
童:我又不是電腦,記憶當然會有錯誤!不過,今后我慢慢思考后寫一本書,我會把一些問題說清楚的。
律師:你為什么要送王建華(原黃石建行行長)50万元?
童:為了改善投資環境和經營環境,王建華起初不要,我說拿回扣是我們的政策,勸他收下,是我害了他。
律師:你們公司最輝煌在什么時候,意味著什么?
童:1997年底。意味著什么?簡單地說:上市前,我求銀行;上市后,銀行行長請我吃飯。
公訴人:你送50万給王建華,和張建萍商量沒有?
童(大手一揮):是通報了一聲,不是商量。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商量,只是通報。
律師:你每次送股票給領導,只要張建萍簽字(証明),誰知道你會不會“打埋伏”,不送呢?
童:你這是“打埋伏”,誘供,我不回答!
公訴人:你為什么將25万股股票放你姐姐處“保管”?
童:我覺得只有我姐和我愛人不會出賣我。我姐姐為康賽無償地做了很多事,別人叫我媽作“康媽媽”,叫我姐“康姐姐”。
童是這樣檢討的:爭強好胜的虛榮心,使我將團体利益置于整体利益之上,使公司在上市前后做的些事,害了領導、朋友、同事,也害了自己。
童施建在審判席上神態自若,表情丰富,還不時地揮動大手。他杯子里沒水時,還示意法警給他倒開水。
張建萍在法庭上很少說話,她說得最多的就是“我不知道”、“我不記得了”、“我不清楚”。
相關背景
●原紡織總會會長、第九屆全國政協常委吳文英因嚴重違紀受到留党察看2年處分。經查,1996年3月上旬,湖北康賽公司總經理童施建找到吳文英,請求幫助其公司股票上市。吳文英答應并出面做工作。同年3月3月底,吳文英的儿子呂某在康賽公司辦理了購買10万股內部職工股的手續。在該股票上市后,呂某將股票陸續拋出,共獲利89万多元。
●中央候補委員、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副主任徐鵬航的主要錯誤事實是:1993年12月,時任國家經貿委副主任的徐鵬航應湖北黃石康賽集團公司党委書記張建萍的要求,出面為康賽公司股票上市一事做工作,使康賽公司被批准為規范化股份制試點單位、具有股票优先上市資格。徐家則通過各种途徑共持有康賽股票12.1万股。1996年8月康賽股票上市后,康賽公司即以每股10元的价格將這些股票收購,徐家共得股票溢价款113万元。
●湖北省黃石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家杰(正廳級)因涉嫌收受賄賂,被湖北省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2000年1月28日被依法決定逮捕。据查,陳家杰曾違規購買康賽原始股票5万股,獲利35万元。
被告情況簡介
被告人童施建,男,現年45歲,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碩士文化程度,系原黃石市康賽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黃石市康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被告人張建萍,女,現年46歲,漢族,河北省威縣人,大專文化程度,系原黃石市紡織工業局副局長,原任黃石市康賽集團有限公司党委書記、總經理,黃石市康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
被告單位黃石市康賽集團有限公司(現更名為黃石市康賽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地址:黃石大道512號,法定代表人童施建。
下午6時30分許,法警押解童施建、張建萍一前一后离開法庭。
在法庭大門口,記者碰巧与童“面對面”。記者招呼童,并詢問他是否可將在法庭上的“申辯稿”給記者,他頭一偏邊走邊說:“給法官了。”本地的一位与童熟識的記者笑問:“現在還好嗎?”童苦笑一下,“會有怎么樣的好心情呢?”說著,大跨步走向法庭大廳外的台階。
守在台階下的人群中,有人喊了聲:“××,你爸爸出來了!”一個戴著眼鏡十五六歲的孩子向他飛奔過去。童小跑著迎上去。
嘈雜聲中,童似乎叫了一聲儿子的名字,然后問了一句:“吃飯了嗎?”父子倆來不及擁在一起,法警很快將他与儿子隔了開來,那一刻,記者發現,童顯得很沮喪,無力地垂下了頭……
儿子沒有哭,看著父親被押上警車。童最終沒有落淚,就在走上警車的一剎那,他又恢复了“自信”,揮手与人告別。
張建萍也被押著走向了另一輛警車。一路上,她垂著頭,沒有抬頭看人群,只有她的一位姐姐走過來,拍了拍她的肩,“不要想得太多了!”
警燈閃爍,警笛響起,整個人群一片靜寂……
一聲并不響亮的“爸爸”,扣人心弦……
“他不會真的被判無罪吧!”
昨日,“康賽集團”和童施建、張建萍再次成為黃石街頭巷尾人們議論的焦點。
黃石市一位企業負責人說:“來旁听一下,也算是早一點給自己敲警鐘!再說,我和童也還算個熟人,關注一下他的最終結果吧!”
面對辯護律師口口聲聲稱自己辯護的當事人“罪名不成立,當判無罪”,一位老太太气憤地說:“干了這么多坏事,害了這么多人,這些律師怎么還說他們無罪呢?”她憂慮地一再追問記者:“他不會真的被判無罪吧!”
晚8時許,記者走在黃石街頭,當地媒体已將審判消息播放。一位“的哥”連聲叫好,并說,希望法院能從重從快處理。一酒店老板則盼望“康賽”重新崛起,再次成為黃石人的驕傲!
被控的三大罪狀
一、職務侵占罪
1996年10月,被告人童施建与被告人張建萍商量到深圳設點炒股事宜,并決定調度資金和派公司証券部部長范玲莉到深圳操作。
康賽公司匯往深圳的炒股資金共計1918万元。
另外,范玲莉在深圳炒股期間,被告人童施建授意其帶康賽集團股票519310股進行炒作。炒股獲款后,被告人童施建与被告人張建萍商量此款怎么辦,張提出將錢打到童的姐姐宗元建私人開辦的深圳市金斯利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賬上,被告人童施建即向中信証券責任有限公司深圳湖貝路營業部簽發康賽公司授權委托書,授權証券部職員汪權辦理匯款事宜,汪權按照童的要求將23737491.44元轉到宗元建私人公司賬上,另外200万元匯往深圳力聲電子有限公司用于支付康賽公司的貨款。事后,被告人童施建予以分贓,童、張各分得11868745.72元据為己有。
深圳炒股結束后,被告人童施建指令康賽公司証券部職員劉峻靜,財務部部長李軍將深圳炒股資料銷毀。
1995年底,黃石市財政局決定將其所有的386400股康賽原始股票處理掉,只收回本金72万元,并派該局干部陸才保、曹明到康賽公司聯系,同時將股票放置在時任康賽公司總經理助理兼任証券部部長的陸梅玲處(已起訴)。1996年3月19日,湖北省沙隆達股份有限公司要以3元1股的价格收買50万股康賽原始股票。陸梅玲見机可趁,遂与被告人童施建商議,將財政局股票轉到公司所屬的“周長清”戶頭上,連同公司所屬的“喻成雨”戶頭上的133600股共計52万股賣給湖北沙隆達股份有限公司。3月20日,該公司支付股本金156万元。當日,市財政局收到康賽公司支付的72万元股款。事后,陸梅玲向被告人童施建提出,將財政局股票賣出后的差价款43.92万元据為己有,童表示贊同,并与陸商定以持康賽公司股票的方式占有。
1996年11月份,康賽集團股票上市之后,被告人童施建指令范玲莉從康賽公司在中信証券深圳湖貝路營業部開設的股票賬戶上,分兩個165000股配齊33万康賽股票,范于11月7日,將此股在中信証券深圳湖貝路營業部解鎖后,交給童本人。被告人童施建即將33万股交給陸梅玲到中國信達信托投資公司武漢洪山証券營業部開戶進行炒作。被告人童施建分得“何鳳蘭”戶頭62200股,“李桂芝”戶頭10.28万股、共計16.5万股,市值177.375万元。1998年12月1日,童將李桂芝戶頭的19万股票給康賽公司辦理了質押業務,1999年4月8日該戶股票賣出資金169万元全部歸還康賽公司貸款。案發前,“何鳳蘭”戶頭的股票和資金仍由被告人童施建控制。
二、挪用資金罪
1996年10月3日、22日,被告人童施建將康賽公司所有的25万原始股票(即李潤華6万股、羅從英8万股、胡菊芬8万股、費紅衛3万股,共計市值221.8万元)給其姐姐宗元建在原君安証券有限責任公司聯誠証券營業部、深圳經濟特區証券公司文華証券交易部開戶炒作從中漁利。10月21日宗元建從李潤華賬戶上取款40万元,存入自己私人賬戶上用于炒股;1997年6月9日、24日,宗元建分兩次從胡菊芬、費紅衛等戶頭上用支票轉132.2万元到深圳市深華房地產工程開發公司賬上,用于私人購買住房一套,其余賣出股票資金分別取出還康賽公司貸款和存入個人保管箱。
三、單位行賄罪
1996年上半年,被告人童施建、張建萍多次商議把黃石市建行行長王建華(已判刑)“招呼好”,使王能為康賽公司解決短期貸款延期和降息問題,6月下旬,被告人童施建帶著事先准備好的康賽公司在市建行貸款數据,陪同王到澳大利亞考察。途中,被告人童施建向王提出將康賽公司貸的2500万短期流動資金續貸或延期,康賽公司可按一定的比例給王手續費,王默認。在談好的當晚,童給被告人張建萍電話通報了与王建華談妥的情況。11月28日,王建華簽字同意康賽公司2500万元流動資金貸款延期。被告人童施建于1996年11月和1998年5月先后兩次從本公司証券部提款共計50万元,送給王建華。
1999年4月10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張建萍進行調查取証時,張建萍主動交待了与被告人童施建將深圳炒股賣出資金2000余万元予以平分的事實。被告人童施建被采取強制措施后,如實供述了檢察机關尚未掌握的單位行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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