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彈」巧阻記者拍攝被告面目
【大紀元2月28日訊】三名警務人員涉及襲擊一名的士高東主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昨天在屯門法院續審,期間有人報警指法庭有「炸彈」,大批警員到場搜查,又將部分地方封鎖,在如此「巧合」下,令一群記者剛好無法拍攝三名警務人員的面目。其后,警方証實為虛報。
据星島日報28日報導,三名涉案警員分別為高級偵緝督察李志輝,四十歲;另兩名下屬為黃汝麟,四十五歲;歐陽儒,五十一歲。三人被控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李再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其兩名下屬則被控教唆及協助他人普通襲擊。三人較早前以三千元保釋外出。各人昨天毋須答辯,控方表示需將案件押后以取得律政司進一步指示,及取轉介文件往區域法院讓三名被告答辯。
案發于上月十二日,三名被告到受害人任職的Catwalk Fantasy Disco查牌,并帶他到后巷盤問有關其舊同事的行蹤不果,三人涉嫌對受害人戴曉東動粗,后戴當晚于屯門醫院留醫,四日后戴竟被控「阻差辦公」,其同事在翻看閉路電視錄影帶時卻意外發現警員打人經過,后戴亦同于屯門法院獲撤銷控罪。而戴亦有將錄影帶交予警察投訴課投訴。
受害人戴曉東較早前曾于記者會上播出該盒令他見受「砌生豬肉」的錄影帶。
裁判官將案件押后至三月二十日再提堂,三人各准以一万元現金保釋外出,另外,期間不准進入受害人五百公尺范圍以內。
至上午十時四十分,九九九報案中心接報,指屯門法院有炸彈恐嚇,九九九立即通知警隊。警方大為重視,立即派出衝鋒隊到法院短暫封鎖外圍地方,進行搜查。為免惊動法院內各庭審訊,警方行動极為低調,廿名軍裝連衝鋒車,廿名便衣連私家車皆停在停車場附近。
另邊廂,在法院第一庭內,三名警務人員獲裁判官剛好批准保釋外出。十一時四十五分,一眾記者見被告等离開犯人欄,便立即在前后門包抄等候拍照。未料在法院正門不見各人蹤影,在后門則見警方多人走來走去,近廿人徘徊在后門停車場出口,各報記者無法拍到三人面目。
警方發言人及后証實,三名被告离開犯人欄即循法院職員通道暗暗离去,在停車場登上同僚預備的私家車絕塵而去。大批軍裝便衣到場是為搜查炸彈,絕不會為了不想記者拍照而大費周章,一切只屬巧合。最終炸彈恐嚇只是惡作劇。
司法机构發言人証實昨日屯門法庭曾受「炸彈」威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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