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俊雄提出內閣改組四條件
【大紀元2月27日訊】今天行政院長張俊雄在立法院提出內閣改組四條件時指出,部會首長是否适任的衡量標准,包括專業度、執行能力、全面配合度及社會評价,而且「檢討對象不只是總統所提到的几個事件而己」。他表示已看過相關單位擬妥阿瑪斯號事件的懲處名單,事務官部份將依法移送公懲會處理,至于負責層級會不會触及政務官,他表示「還在全盤考量之中」。
据中時電子報報導,張俊雄上午在立院的不同場合反覆重申,內閣改組「沒有特定對象」、「沒有時間表」,必須進行全面性的評估。
環保署長林俊義稍早表示,他將靜待調查,不會主動辭職,因為根据國家搜救中心去年提報的搜救要點,環保署并不是海難的污染處理主管机關,而且高層這兩天也沒有和他接触。但他后來又改口說,他會「做我喜歡的事、該做的事」,「任何方向的指教,我都會虛心接受」。
張俊雄上周五在立院答覆立委總質詢時,對于何時內閣改組,說法相當保留,表示對閣員的四大標准是「有效率、有愿景、有理想、有倫理」,若是配合度不夠、執行力有偏差,才會考慮換撤,但當天在立委鎖定教育部長曾志朗的情況下,他又「肯定包括曾部長在內的所有首長表現」。陳水扁總統前天開炮之后,表明「絕不護短」的張俊雄,對內閣异動的標准卻多了一項「社會評价」,備受政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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