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 為法輪功辯護
哪怕罪惡滔天,也有憲法保障的信訪、申訴、公平審判、免于酷刑虐待、合法抗議的權利。任何蓄意剝奪或鎮壓合法行使這類權利者都是違憲,都是危害全社會的安全的頭號敵人,是中華民族的公敵。
一個國家如果不能保障坏人的權利,就不能保障好人的權利。因為,只要宣布好人為坏人并且剝奪他的申訴權,好人就沒有机會說明真相。法輪功哪怕罪惡滔天,也有憲法保障的信訪、申訴、公平審判、免于酷刑虐待、合法抗議的權利。任何蓄意剝奪或鎮壓合法行使這類權利者都是違憲,都是危害全社會的安全的頭號敵人,是中華民族的公敵。
如果允許這類公敵去殘害我們不喜歡或視為惡魔的言行思想,或者為安定大局起見不去為維護我們反對的觀點的權利而斗爭,我們就是自我放逐于危險的境地。下一步,人們會以同樣的理由支持或縱容權勢者迫害我們。這就是建國初期縱容共產党的教訓,也是彭德怀被害案留給我們的教訓。那些縱容了毛澤東的人,自己很少有得到好死的。
作為相信科學和人道的獨立知識分子,我不相信法輪功,也不相信基督教、佛教和伊斯蘭教,但我堅決捍衛他們的合法權利,因為我是捍衛全社會的安全。社會的安全主要是被權勢者的迫害而侵害。那些不知道尊重法輪功的權利的人,不配享有自由,也不可能長期穩定地享有安全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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