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塌樓事故敷衍結案
【大紀元2月15日電】文匯報記者近日從廣東省經貿委員會獲悉,東莞厚街鎮赤岭村「十二ܮ一」房屋倒塌重大事故被認定是一起責任事故,有關部門對事故有關責任人作了處理。經過兩個月后,結案的批复公之于世。
批复中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同時決定了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但處理結果讓人看來只是敷衍了事。包括對加層工程設計人伍欣、投資人葉滿林、施工負責人黃普深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厚街鎮赤岭村村委主任葉繼祖給予撤銷党內職務、開除党籍處分,由村民代表大會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東莞市建委主任簡鈞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厚街鎮鎮長陳浩林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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